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车主在停车超过3分钟时熄火灭车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目前就此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场将有尾气排放监测专家、高校教授等10位来自不同行业的听证陈述人,对机动车“停车超3分钟熄火”各抒己见。(10月25日《法制晚报》)
有过丰富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汽车在怠速状态下的油耗是非常高的,而专家学者则拿出数据证实,汽车怠速状态PM2.5的排放是顺畅行驶时的5倍以上。这些数据不是最新研究成果,只是人们一直没有重视对待。在欧美国家,“停车超3分钟熄火”的规定已实施多年,包括香港、台湾,也在近两年出台了相关规定。针对北京目前的大气污染情况,执行此项措施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了。
有专家提出这项规定实施后会有执行难的问题,可以说,每个国家在执行此规定时,都会面对无法掌握汽车不熄火证据的难题。但是出台此项规定的目的并不重在处罚,而是要唤起民众养成停车熄火的生活习惯。执法人员加强巡逻是一方面,广泛宣传此项规定,让它的内涵深入人心,唤起民众自律才是最重要的。
论语里有句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停车熄火的习惯和饭店就餐打包的习惯一样,都需要民众自发的环保和节约意识。李肇星日前接受采访时讲了一件事,一位企业家在欧洲一家饭店吃饭,离开时饭店要求他打包,他说自己不缺钱拒绝打包而被饭店罚款。这件事说明两个道理,一个是中国人还未普遍养成节约的意识,二是国外的高素质也是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形成的。通过合理的制度制约,让民众看到执行后的种种好处,他们就会在内心形成维护这种制度的自觉性。
当然,为了执行便利,这项规定可以分化出一些细则。例如汽车尾气对孩子和患者的影响更大,所以在学校、医院等地要严格执行,加强巡查;公交车和公务车不用自己花钱加油,所以对于他们也要给予更加严格的制约。总之,我国在节约环保领域的制度研究依然处在起步阶段,民众的自发意识急需培养,只有充分理解这些制度的内涵,个人素质才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