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期盼的一大热点,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呼声最高的改革之一。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将是怎样?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在接受媒体专访时预言,这将是继上世纪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党国英指出,原来的家庭承包权没有转化为真正的土地财产权。家庭承包使农民有了土地承包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产权不稳定,经常变更,土地产权模糊使农民受到的限制很多,特别是宅基地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可以说,由于产权不清,归属不明,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已成为当前影响“三农”发展的改革瓶颈。因此,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
谈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否出台相关文件确定农民土地财产权,党国英说,对土地制度改革,不会简单地一刀切地“放”,而是有可能在规划管理体制和用途管理方式做出改革的情况下,放松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明确农民土地财产权。但是,耕地不能随便转成建设用地,这是不能含糊的。
党国英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意义非常重大。“根据货币流通公式,在货币流通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交易量增加,而货币供应不增多,可有利于防止通货膨胀。另外还能增加效率。我国土地垄断程度太高,既伤害了效率,又造成了不平等。因为土地改革不到位,也使农民不敢消费。举个例子,建小产权房的特别是别墅的人,愿意花钱去维护装修吗?因此,土地制度改革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明确农民土地财产权,还能使中国人的吃饭成本降低,让中国人真正告别对吃饭的担忧。因此,土地制度改革,能让中国至少繁荣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