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已走过30多个年头,第一代农民工也到了知天命之年。由于收入低、故土难离等原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会在城市颐养天年,而是会选择叶落归根,回到农村。随着第一代农民工整体步入老年,养老问题必须摆上议程。这一特殊群体的“超龄”打工生活、背后的辛酸以及即将到来的养老困局,应该进入我们的视野。(《法制日报》8月28日)
在社会养老金存在较大缺口等整体形势至今仍不甚乐观的情况下,农民工养老可以说更是难上加难。这不单单体现在农民工养老工作的面大线长,更因为城乡二元化等历史遗留和现实困境的加剧,故使得农民工养老一直停留在“养儿防老”的“自给自足”层面上。体制内外存在两套截然不同的养老体系,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自然无法获得体制内的“垂青”,而鉴于农民工只是暂时离乡的打工者,他们的最终身份仍旧是农民,这也就使得他们的养老困局仍旧桎梏在城乡二元化所带来的制度迷思当中。
改革开放30多年了,第一代农民工群体收货了辛酸、歧视以及并不丰厚的收入之后,他们的身体逐渐佝偻,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使得他们不再有任何竞争力,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在榨干他们的使用价值之后,“没有活干”是他们不能改变的趋势,更大的困境则在于,已经整体步入老年的他们,能否“颐养天年”,又该如何“颐养天年”?传统社会的断裂使得“养儿防老”的模式显然已经难以满足日渐增长的养老需求,而体制造成的裂缝显然短时间内难以弥缝。如此看来,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养老困局,显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问题。
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来讲,不论是“超龄”的坚守还是被迫的返乡,都无法抹去改革开放大背景下的时代变奏色彩。据媒体估算,在全国近2.3亿的农民工中,50岁以上、面临养老困境的农民工已高达3600万。这些年过半百甚至已届花甲的农民工,不论是仍坚守工地出卖残存的体力,还是回乡依附离开已久的土地,显然都无法回避养老难题。而30年巨变导致的经济结构、家庭结构以及传统观念的嬗变,都在或多或少侵蚀着乡村“养儿防老”的社会保障模式。不错,30年中农村也在发展,但却是城乡二元化体制下的不平衡发展。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城乡间的鸿沟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这对于包括养老在内的农村公共保障无疑是个严峻的挑战。
不论是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来讲,还是从农村、农民、农业等“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来讲,发展都不能畸轻畸重,不能搞体制歧视,更不能让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群体(包括农民工)为发展垫底。“三农”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农村养老问题又是其中不能忽视重要问题。从社会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讲,包括养老在内的农村公共服务也应该有一个明显的提升。从“三农”的层次上说,中国梦应该是兴农梦,应该让农村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包括农民工养老在内的农村养老困局亟待“破题”。农村养老应该而且可以多元化,公共部门、社会以及个人都应该是农村养老的主体。在制度设计上,可以借鉴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政府补贴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同时要鼓励企业等社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包括农民工养老在内的农村养老问题,更应该放到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过程要探索农村养老的新模式,将农村养老纳入土地流转、农村社区建设等过程中,这样不仅免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更有利于提升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从而在更大程度上释放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