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获悉,正在起草的《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已经初步明确了未来城镇化率的规划目标。
一位接近规划起草组的专家对本报透露,规划初步提出未来城镇化水平将稳步提高,城镇化持续快速发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需要强调的是,在规划初步设定的城镇化发展的18个主要指标中,城镇化率指标并非约束性指标,而是预期性指标。”前述专家解释,所谓预期性指标,就是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通常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的主要职责主要是为该目标的实现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和市场环境。
此前,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 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城镇化工作情况时曾指出,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照此推算,未来8年,城镇化率的年均增速预期为0.92%左右。相比2000年以来的增速略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 研究院的一项城镇化的课题,在分析未来城镇化速度为何减速时,曾提出了三个重要理由:国际经验表明,50%的城镇化率是加速发展转变为减速发展的一个拐点;预计到2016年新增劳动力供给转为零,其中农村劳动力供给绝对数量将明显减少,这意味着未来可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少;未来经济增长将会出现进入周期性下行通道,经济增长将从过去的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城镇吸纳就业和接受人口转移空间逐渐收窄。
由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速度的原因,在我国城镇化率尚未达到50%的“十五”期间,我国城镇化已经出现了减速的明显迹象。统计资料显示,“九五”期间年均城镇化率增速为1.44%,而“十五”期间平均每年提高1.35%,“十一五”期间略有提高,每年提高1.39%。
“对城镇化速度减缓的趋势我们不必过于担心,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因为我们已经基本达到了城镇化发展的世界平均水平。”一位地方官员对本报分析,虽然我们距离城镇化的成熟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但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应是提高质量,而不是追求速度。
前述专家分析,无论是实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的预期性目标,还是在还清历史欠账的基础上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都需要完善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议国家加强顶层设计,尊重市场规律,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政金融、行政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