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应当选择、设计一种什么样的较为科学和优化的城市化道路呢?
中国城市化的国情为:城市人口比例比同样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滞后15到20个百分点;农村剩余人口还很多,到80%的城市化比率时,还需要从农村向城市转移5亿人口;2010年后,由于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村青年一代文化水平提高,他们追求新的生活方式和较高的工作收益,90后和21世纪后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速度将加快;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奉行收入和财富公平及其共同富裕的准则,不能形成两极分化,这是我们社会价值标准的底线;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众多和土地资源短缺,可利用的有效土地面积在云南腾冲到东北黑河一线的东南部,除去山地,为960万平方公里的1/4左右。
据此,我们可以设计这样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道路:
首先,改革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实现人口的自由居住和迁移。从人口管制方面,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管制制度,居民在城乡间和不同地区迁移,是公民的自由权利;人口管理,从目前的农村和城镇两类户籍管理加临时居住证制度,改革为人口和户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加固定居住(在一个地区居住法定时长);对于居民的城乡和地区间迁移,实行自由登记和备案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教育学历、社会保障、纳税、驾照、护照、住所、就业、信用等信息整合,建立居民个人信息管理系统。
需要指出的是,收入差距和就业机会是调节利用率低地区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向利用率高地区流动的机制,而人口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和人力资本最优配置的最基本方式。是限制人口流动,在农村和落后地区分散投资,吸收劳动力就业,还是鼓励人口流动,将有限的资金投到城市,投到效益好的地区,吸收劳动力较充分就业?这是两种发展观。从经济学分析看,收入差距,就业机会差异,人口流动,最后使劳动力和人力资本资源利用的效率尽可能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机制和内容。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人口流动是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特别是缩小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过去,人们总是想通过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投资的方式缩小差距,忽视人口流动,甚至限制人们流动。其实解决城乡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除了投资发展乡村和落后地区外,最重要的办法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不发达地区的人口向较发达地区迁移。一是迁移到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这部分劳动力和人力资本得以充分利用,其收入水平提高;二是迁移劳动力抑制了城市和发达地区工资过快增长,使其经济保持低工资成本竞争力;三是乡村和不发达地区过剩劳动力转移后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逐步规模化经营。因此,人口流动,是城与乡、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都获益的社会经济过程,应当鼓励、保护和规范,而不应限制。阻碍人口流动的结果,必定是使城乡、地区、居民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其次,在城市中工作和居住达到法定时间的所有人口,都享受同一城市均等的公共服务,不得有身份的制度性歧视:
(1)就业和工作机会完全平等。比如,公务员的考试和录取,不能以毕业学校的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或者本地大学毕业和外地大学毕业为由,对学生报名、考试和录取设置障碍。
(2)接受教育的机会完全平等。义务教育不仅要服务于本地居民,还要对长住的新移民,包括新进的劳动人口的子女平等开放,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使中国青少年,不论出身,都能接受平等和良好的教育。
(3)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平等。我们现在的医疗卫生制度明显地分为二元结构,农村中是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农村合作医保和医疗制度,城市中又分为行政公务医疗保障、事业和企业的医疗保险的保障,城镇其他如学生、无业人员等的医疗保障,而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参保率极低。因此,这方面需要改革的,一是政府要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投入,并恢复一些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二是医保强制征储,在能随人口迁移和在不同地区间转续的基础上,逐步由中央统筹管理;三是财政对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而形成的医疗保障金缺口,要有一个预测,需要拨款进行弥补。
(4)基本社会保障平等。对于转移进入城市的新移民,工作和居住够法定时间的,社会保障费改税,强制由税务部门征储,养老等保障逐步实现由中央统筹管理,预测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的速度、规模和结构,加大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缺口的弥补,并且将所有达到法定工作和居住时间的居民,均纳入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的范围。
(5)其他公共服务平等。包括交通出行、水电气服务、环境卫生、生活物价等方面的服务、补贴等等,达到法定工作和居住时间的人口,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
再次,改革土地、地方财税和住房制度,让农村转移入城市的人口拥有体面的家庭、能够团聚的安居住房。许多学者在研究中国的城市化时,注意力集中在户籍管制方面,似乎只要户籍制度改革了,人口就可以自由迁移了。这种讨论很不全面。实际上在临时身份证制度实行和企业自主招工后,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已经没有太大的障碍。关键的问题在于,农村迁移人口进得城来,却因固定永久居住不能解决而留不下。我们不能再走印度和拉美以“贫民窟”方式转移农村人口的老路,来实现中国未来的城市化,我们也不能再沿着过去30年走过的农村人口城市化的道路走下去,我们需要学习的是东亚模式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实现城市道路的迁移和居住方式。
需要我们考虑的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从经济学上讲,有进入的制度、文化、技能等等障碍,特别是进入的居住成本障碍,也有从农村退出的代价,即存在着退出障碍。如果我们顺着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去思考解决问题的出路,那么,中国未来城市化道路应该在保证进城人口“留得下”上下功夫:
(1)在城镇中不断地鼓励创业,发展小企业,扩张服务业,使进入城市的人口中,中等收入人口增多,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口减少,并且因劳动力需求量大而劳动报酬持续上升,使进入城镇的大部分人口有支付长期租用和购买基本住宅的支付能力。
(2)政府要调控土地和住宅的价格水平,使其上涨的速度低于进城农民工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使支付能力与住宅价格水平相适应。
(3)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在农村的资产,包括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场和宅基地等,应当有较完善的退出机制。一是对交通水利、独立工矿、城镇建设占用的农民耕地和宅基地等,应当合理补偿;一些基本农田中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复垦、调换的办法,给以合理补偿。二是允许农村耕地流转,地方和中央政府应当建立村庄整备基金,对复垦的宅地给以收购补偿,鼓励农民退出农村。这样,既使进入城市的农民有了一定的资产变现收入,成为在城镇中购房的一部分支付能力,也使农村中的土地得以顺利退出,减少城乡两栖居住和村庄不能被整理带来的土地浪费。
(4)政府除了对地价和房价进行控制外,需要财政投入,建设廉租房,对于廉租房和安置房等小区,要科学规划,监督建筑质量,形成较好的社区环境,要提供适当的公共服务,避免其“贫民窟”化。
如果不准备用贫民窟的方式解决农村人口进城后遗留下来的问题,收入增长速度、房价上涨指数、农村资产的退出变现、政府对少部分人群提供住宅等,是解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后的四个关键点。需要指出的是,假如房价比居民收入增长快,农民退出农村的资产不能变现,对极低收入的农民政府不提供住宅,政府又不允许形成贫民窟,则根本不可能避免中国农村人口转移进城镇后的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