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7月26日电(记者李金红)一名男子将女童重摔在地,随后驾车逃离现场,这是日前发生在北京街头的咄咄怪事。当人们“深度”挖掘当事人背后的行为逻辑而泄愤时,是否应该冷静思考:极端事件背后,如何重拾人性?
就在长春“盗车杀婴”案终审宣判维持凶手死刑后,23日,北京这名男子再次触碰社会红线,引发群体愤慨。媒体披露,该男子有犯罪前科。暂且不论当事人从何而来,回归到人性本身,仅仅从这一事实出发,公众已无法接受。
一场“口水战”升级到毫无人性的暴力冲突,一个两岁大的女童惨遭毒手,极端事件背后,人性何在?法律自会严惩恶徒。但我们不得不拷问,社会越来越发展,为何某些人的人性却在一点点泯灭?为何总是有些人无法控制怨气如动物般丧失理性?
从长春“盗车杀婴”到“北京摔童”,我始终相信,极端案例背后隐藏着社会个体的负面因子。人之初,性本善,如何使人心向善,应从挽救良知、维护道德底线做起。
孔子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法治社会下要维护健康社会秩序,还需回归到人的良知和道德上来。而良知来源于我们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道德则来源于自我的约束力。社会良知泯灭,人性丧失,其病因在于社会个体的正面影响力和社会的教化功能。
就社会个体而言,我们应该自己负责,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去影响周围的人;少说大话,多做实事;少一些暴力的泄愤,多一些理性的建言。因为“你怎么样,中国便怎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
但愿我们真正从根本上唤醒人们从善的意识,重拾人性的真善美。社会不会一天就变好,但是有一群人在努力,总会慢慢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