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去年11月起,广东东莞政府官网陆续挂出15份文件向公众征求意见。半年多来,最多却只有1人参与投票,无人反馈意见。
对被“零意见”弄得尴尬不已的政府相关部门,我想建议他们去网上点开这一新闻的跟评,或许会受到触动。跟评中,大多数网民都认为零意见根源于“民众对政府缺乏信任”、“说了白说”等。报道中一位市民也说:“提意见也没用啊……征求意见也只是走过场而已。”信任基础的缺乏,至少是“零意见”原因之一。
“零意见”不是遽然出现的。报道表明,早在2010年,东莞法制局推出网络征求意见平台,第一份征求意见稿投票人数多达1225人。但从第二份征求意见稿开始,参与人数就急剧下降,大部分未能超过10人。从1225人到0人,这条不断下行、达到冰点的公众参与指数曲线,未尝不是一条政府与民众互动的指数线。
我也注意到另一个事实:自去年11月以来,尽管“零意见”,但东莞发布的15份征求意见稿都“最终被通过”。然而按照相关规定,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增加公众参与程度。增强公众参与并不意味着仅仅发布到网络就可以了。但在无人投票、无意见反馈、无公众参与的情形下,多达15份的意见稿为何都得以通过了呢?这是不是也印证了一些市民的猜测,公众有无意见、有无参与在相关部门眼中的确不那么重要呢?
相关部门固然需要广开言路,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如何呵护与激励公民的参与意识。如果像专家所说的那样,“零意见”表明了公民意识的淡薄,但这绝不仅仅是公民自身的问题。公众参与的前提在于能否感到权利在手。由此而言,“零意见”或许才是最大的意见所在,才是最普遍的意见反馈。
对公民来讲,也应重视手中的权利,对政府文件要有较真的精神,既通过政府设定的议程积极表达,也借助大众传播渠道参与讨论,从而影响政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