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县世纪金源高尔夫别墅项目建设别墅千余栋,高尔夫球场3个,项目总面积接近1万亩。事实上,这一项目未经规划即建设,是国土资源部2010年督办的土地违规项目之一。没有经过任何整改,该项目目前又拿到合法的土地手续:“体育休闲公园”(7月10日《云南日报》)。
穿个马甲,摇身一变,违法违规的“高尔夫别墅”就披上了“体育休闲公园”的合法外衣。高尔夫照打,别墅照建,开发商该怎么干还怎么干!根本没有改正违法建设的事实,反倒从非法变为合法。其恶劣行为,已严重损害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性。
梳理这一事件可以发现,当地政府在其中扮演了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充当了开发商违法违规的“帮凶”。从以下三个问题来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没有规划,建设项目为何开工?先规划,后利用,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规定。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政府行政许可方可开工建设。然而,这个项目“未经规划即建设”。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公布挂牌督办的6宗违法违规土地案件,其中之一就是腾冲县政府违规供地给该项目开发商建设。没有规划,就给开发商供地允许其建设,县政府不会不知土地管理法规,此乃公然违法。
二、勒令拆除的高尔夫球场为何“我自岿然不动”?2011年7月,国土资源部公布对该案的处理结果指出,2008年8月腾冲县的上级保山市发改委核准立项,明确建设内容为高尔夫球场、低密度住宅等。早在200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规定“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之后,国家层面又发布多道禁令。然而,当地有关部门面对禁令视而不见,顶风违规而上。虽然国土资源部早前勒令拆除高尔夫球场并恢复耕地,但当地政府又给项目穿上“体育休闲公园”的马甲,显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为何超越权限批地数千亩?国土资源部指出,腾冲县将几千亩农用地批准为建设用地,并超越供地审批权限给开发商,“构成违法批地事实”。腾冲县供地审批权限原本在6亩以下,批数千亩地的胆量究竟从何而来?刑法第41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照这一规定,“违法批地事实”恐怕涉嫌犯罪,但目前鲜见有人因此承担责任。
纵观这一事件,给人以这样的启发:违规批地用地搞建设,没什么大不了的。如不严肃处理,此事件或将树立一个“违法违规无大事”的样本,其负效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