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再次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全年共下拨专项补助资金22.6亿元,用于保障57.4万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注、重视孤儿成长。在各级财政支持下,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明确要求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目前,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月人均200元、3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012年10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要求从2012年开始,各地对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参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中央财政通过目前孤儿基本生活费渠道,对感染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对各地予以支持。2010-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97.32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