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粮食供求仅能维持总量上的平衡,上海浙江等多个省份需要依靠其他省份供给,一旦发生灾难,粮食供给就有困难。地方为经济发展,对耕地侵占十分严重。虽然每年中央拨款缓解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但专家调查称,“国家每年补贴粮食主产县8000万”,可“经过层层‘盘剥’,最后真正到县里,大约只剩1000万。”(7月2日《中国经济周刊》)
国家每年发放给产粮县8000万元补贴,经过层层盘剥之后,到县仅剩1000万元,最终到粮农手中还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国家粮食政策被“贪污”和涉粮项目资金被克扣、挪用现象之严重,实在令人触目惊心。显然,在一些地方,充满政策善意的“粮食经”,已被一些官员念歪了,国家涉粮补助资金,俨然成了他们口中的“唐僧肉”。
俗话说:“无商不富,无粮不稳”。吃饭,对十多亿人口的中国而言,始终是个“天大的问题”。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比如给产粮县农民发放粮食补贴,就是其中之一。应该说,国家发放粮食补贴的主要目的,除了鼓励和支持产粮县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之外,更重要的是惠及广大粮农,解决生产困难,缓解“粮贱伤农”的压力,提高他们种粮的积极性。
问题是,现在一些地方官员,将粮食政策变成了一种“敛财”手段,对于国家和地方支持的涉粮项目资金,恣意克扣和截留。特别是,他们侵占项目资金的手段更隐蔽,以此逃避上级的监督和蒙蔽群众的眼睛。比如,有的地方称,项目资金缩水,是因为用于“跑项目”的开销,至于具体用在了何处,却成了一种秘密。
涉粮项目资金被恣意克扣、挪用,应引起国家涉农部门及各地政府警醒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