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数字版出版,这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长期研究的成果,首次证实了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直接关系。过去十多年中,淮河流域内的河南、江苏、安徽等地多发“癌症村”。更早之前,在粗放追求GDP的年代,淮河及其支流被大小工厂污染。村民们的水井越打越深。不过死亡还在增加。(6月28日《新京报》)
一方水土,一方人。水坏了,人也不得安生。
污水排入地下,癌症笼罩村庄。传说中的“癌症村”与水源的关系,终于从生活常理的推断,坐实为科学审慎的逻辑。事实上,早在2009年4月,就有媒体以《中国百处致癌危地》为题,系列报道了一些癌症高发地区。同年,华中师范大学地理系学生孙月飞在题为《中国癌症村的地理分布研究》的论文中指出,中国癌症村的数量已经超过247个,覆盖中国大陆的27个省份。2013年2月,一份基于调查材料的“中国癌症村地图”在互联网上被关注,村子数量被认为超过247个,涵盖中国大陆的27个省份。
纠结在数字上精准性,意义寥寥,真正有价值的,是必须要接受一个共识:如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地下水及地表水安全则是社会的生命。今日淮河流域的癌症频发,与过去十数年大小工厂的污染息息相关。村民们的水井越打越深,但死亡率还是如影随形。用专家的话说,尽管水质在改善,“癌症发病率的正常回归,起码还需10年”。
起码眼下而言,癌症是不可逆的,有多少人等得及这个10年?当我们对污染后遗症变得无奈、麻木,甚至习惯的时候,并不能改变责权关系上侵害与被侵害的事实。从概率上说,有一些癌症是可以幸免的,如果“随手拍”一条干净的家乡河不是很难的话,如果悬赏邀请环保局长下河不是很辛酸的话——今日的河流或地下水,也不会把罚单扣在逃脱不出沿线的村民头上。
不管“癌症村”这个概念是不是严谨,但污染与公共健康的关系已经是一个没有逻辑悬疑的命题。尽管我们不在“癌症村”,尽管我们不在淮河水系,但还是不能忘了下面这些数据:全国七大水系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达18.4%。据了解,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2011年,全国共200个城市开展了地下水质监测,其中“较差―极差”水质监测点比例为55%。即使是北京,浅层地下水中也普遍检测出了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治不好“癌症村”,就逃不过“癌症城”。
有治理,有好转,也许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眼下的“癌症村”,疑似受害的都是无法逃离村庄的弱势群体:他们或者因年龄或身体原因而无法选择外出打工,他们或者因乡恋或情感因素而不愿离开生息的土地——当然,他们更无法出国移民。生存环境的掠夺,指向失衡的天平。污染者是利益获得者、被污染者是伤害承担者,二者之间既没有利益补偿机制、更没有责任追究机制;加之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链,甚至在保障孱弱的制度内,被污染而伤害的公民反而要砸锅卖铁去看病。
“癌症村”阴霾难散,或在于污染难防难治,但更在于被污染戕害的公民权益,迟迟追溯不到失范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