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北方牧区草原干旱等级》国家标准将于7月20日实施。《北方牧区草原干旱等级》由青海省气象局牵头,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海省草原总站参与起草编制。至此,青海省气象局已发布气象领域国家标准两项。
《北方牧区草原干旱等级》(GB/T29366-2012)的实施为北方牧区草原干旱的评定建立了统一的等级及评判指标和方法,对开展草原干旱灾害监测、预测及评估等业务、服务和科研工作以及防御草原干旱灾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