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首次采用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用途为商品住宅,面积8588平方米,使用期物50年。在深圳特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44家企业,包括卑家“三资。企业参加了竟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的用地价款获得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平均每平方米.6·1l·.3元中标。在此之前;深圳市人民政府还进行了两次试点,分别采用协议与招标的方式,有偿曲让了两块倒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9月9日,经双方协议。将5321.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以每平方米200元总价106.4万元,出让给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工贸中心,使用期限50年。同年9月29日,将一块面积为46355平方米的商品住宅用地公开招标,对象为在特区拥有房地产开发权的企业。13家开发公司领取了招标文件,9家公司投了标,11月14·日开标,25日定标。深华工程开发公司以价格合理、规划设计方案优秀而中标,每平方米-、369元,总价1705.9万元,使用期限50年。除以上三次试点外,1987年下半年还有两块行政划拨的工业,办公楼宇用地,!按协议方式出让,使用期限分别为30年、50年。这样,1987年深圳特区共有偿出让五块土地的使用权,共收地价款3514:8万元。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采用公开拍卖、招标和协议的方式,将土地…:…定年限的使用权有偿出让给用地单位,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在海内外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和反响。《经济日报》在拍卖出让前夕,于一版头条发表消息说:“这次拍卖活动,将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国内许多专家认为,这项改革有利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观念的更新,有利于完善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