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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改革不妨“分两步走”
时间:2013-06-20 23:10:5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平方 

    昨日有报道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改革方案设计已经启动,其内容涉及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做实空账、提高养老金统筹层级与养老基金入市投资等多方面。据称,今年上半年就要拿出相关改革方案。

  养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像上述四个问题,都是涉及面极广的重大改革,相关方案堪称我国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无疑,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但我们认为,这种改革一定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即使拿出方案,也务必广泛征求意见、汇聚民智,切不可急于求成。比如,“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就存在一个平稳衔接的问题。

  目前,我国确实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双轨制。有数据说,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1900元,而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两者差距明显。有人评论说,“双轨制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

  双轨制算不算“最大不公”呢?这要从其来龙去脉说起。在多年的计划经济及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养老制度是“单轨制”的,即个人的养老金是依附于单位的,机关干部、国企职工等属于“有单位”的,就有养老金,大家养老金也差不多。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劳动力流动的增加,这种“单轨制”问题越来越突出。其一,私营企业、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大量没有传统意义上“单位”的劳动者没有养老金。其二,市场竞争优胜劣贷,部分企业倒闭,职工没了“单位”,也就没了养老金。其三,劳动者从国企跳槽、下海,很可能变成没有“单位”,没了养老金。

  显然,传统的“单轨制”保障面很窄(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有)、严重依附于单位(跳槽将失去养老保险)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一种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障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1997年,我国正式建立了“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由此,单轨制变成了双轨制,使高门槛的“单轨制”下大量没有传统单位的劳动者有了稳定的养老保障,便利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成为社会极为重要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社保退休金确实比机关退休金低,但大量职工从过去没有养老保障到实现有保障,这一价值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由此看来,在看到双轨制不合理的一面的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它就是“最大的不公”,特别是目前仍有大量农民工、个体户尚未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情况下,“应保尽保”而不是简单地要“破除”双轨制,可能是我国养老保险建设中更迫切的任务。

  当然,这并不是说“双轨制”的改革就应放缓。要解决双轨制,其核心是要让两者制度衔接、待遇相近。目前如果一下要“破除”,要么是大幅提高社保养老金,这涉及大幅提高企业缴费水平,在我国社保负担已相当高的情况,并不现实;要么是大幅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这不符合改革要平稳衔接的原则,也不可行。

  我们认为,改革不妨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养老制度上的衔接,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的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企业年金”的模式互通,大家都在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未来的养老权益通过“职业年金”显性化,而对企业现有的“企业年金”,则提供更多的税收等优惠,鼓励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第二步,在两者待遇逐步接近的基础上,在适当条件下最终水到渠成地合二为一,实现“一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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