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仅需要制度机制上的改进,也需要厘清观念和认识上的根源。
近日,广州市在一周之内接连发生两起文物损坏事件。先是6月10日深夜到次日凌晨,广州市诗书路金陵台、妙高台两栋民国建筑被开发商悄悄拆除,舆论哗然。但不出一周,14日夜间广州市大公山来峰岗遗址考古发掘现场又遭到交通施工单位的破坏。先是拆民国建筑,后是挖先秦古墓,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令人忧心。
据了解,这两起文物破坏的事件,起因颇为复杂。既有开发商、施工单位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悍然违法施工,也有相关部门未能尽到服务和监管的责任。这样看来,似乎我们可以把问题的发生归结为制度方面的原因,例如违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太高,监管职责不明等等。然而与之对照来看,近来在国内的一些地方,也有可以在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方面寻找到较为适当的平衡。所以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仅需要制度机制上的改进,也需要厘清观念和认识上的根源。
首先是我们如何看待城市的历史文化脉络对于生活于期间的人的重要性。在中国文化的传统中,自来对于外来文化有着含而化之的气度和能力。然而面对清末以来两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再也没有从容面对的姿态了。从五四以来的历史上看,中国做出的是愈来愈激进的反应——从思想层面对中国传统的摒弃,乃至最后落实到实践层面的扫除;在尝到苦果之后稍有停息,又在急速的经济发展的冲击下,历史和传统文化边缘化为人们生活的装饰品。正因此,我们对于城市的文化脉络,历史根须,才会不尊重,不爱护,任意裁剪。
只有从城市历史文化的脉络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文物,文物所具有的独特含义才能彰显。在很多文物破坏的事件中,我们看到,当事者对经济利益的考量毫无例外都是主因。而文物之所以成为牺牲品,只不过是因为它们被当成一定价格的宝贝而已。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充分发展,文物交易市场的形成等等因素,都一再强化了人们对文物单纯作为商品的认识。而文物的价值常和时间的久远联系在一起。因此说到文物,似乎唐宋时期的东西才是,而民国时代的遗留就算不上了。这些想法,实践起来,固然会保护一些古代文物,但已然经脉尽断,又怎么会有文物保护的真实意义?
我们不能由于面对进入现代的迫切压力,急于甩掉历史的包袱,就对一些历史记忆进行随意的涂抹。放眼世界,没有哪一个地方在现代化进程中是以摧毁历史的重建方式来完成。很多城市的发展,也常常采用保留旧城另建新城的模式,维持着历史和现代的平衡。而我们所需要的平衡,没有理由不能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