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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跨省监管”不应成为坐以待毙的借口
时间:2013-06-13 17:43: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魏欢 

    多亏一场及时雨,雾霾在南京上空只待了一夜,就被降水“赶走”。此次雾霾时间虽短,但颗粒物浓度惊人,经查是秸秆焚烧造成,位置来自南京西北的安徽方向。“不能光靠下雨赶走雾霾啊。”空气恢复正常后,仍有网友表达无奈。(6月12日 扬子晚报)

  南京环保监管局根据焚烧时间和风向等因素综合判定,此次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源发于临近的安徽省,安徽的网民对此结论不免有所争议和议论。撇开地方身份主义和保护情绪不说,即便南京方面的“难跨省监管”观点言之凿凿,全国范围内的环保联动与合作机制也不能因此知难而退,何况此次雾霾现象的诱发因素断然不是表面的农民焚烧秸秆。

  农民收成完后,对余下的秸秆多是采取就地焚烧的方式处理,可以说焚烧秸秆是数十年来通用和通行的做法,单就这一点来看,就不可能将南京雾霾天气的引发因子,全部归咎于外省的秸秆燃烧。即使加上强对流空气和风向活动,由秸秆燃烧导致的空气中的有害颗粒物,继而漂流而至南京,也不可能是绝对和唯一的祸根。可以断定的是安徽农民焚烧的秸秆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部分原因。

  既然如此,天气污染状况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其实,工业、建筑业和交通尾气才是恶劣空气污染的重犯,欧美国家工业文明阶段出现的几大城市污染病历史就是明证。在此,也不可排除南京有关行业排污排气不达标的实际,长期积累的颗粒物在一定天气条件下会产生激烈的化学反应,加之燃烧秸秆的叠加作用,雾霾现象的出现便难以避免。也就是说,南京本地的污染企业不应该置身事外,毕竟内因才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家丑不可外扬可以理解,但是也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故而秸秆焚烧如果不能完全禁止,另辟新治理思路就成为选择。首先是“开源”。秸秆是一种重要的可利用生物燃料,借此对之开发和利用的课题可以做进一步的努力,配套的家用器械生产也可以成为厂家发展绿色能源的重点,小范围推广和逐渐扩大使用,对于缓解环境污染压力有着积极的影响。其次是“节流”。农民焚烧秸秆还带有原始农村文明的色彩,政府收购和统一高效化处理,就能或多或少地减轻污染物的排放。具体而言即是,农民低价卖给政府,国家给予补贴,这样一来是减轻了企业收购时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二来国家还可以进行资源的调节和利用,开展相关可持续类的科研活动。至于环保的中央集体治理,出台全国性的统一规范势有必要,只有如此,地方各自为政,分散甚至混乱的规章制度才会避免乱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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