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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环境污染信息,没什么大不了
时间:2013-02-28 09:15:56  来源:新京报  作者:社论 


    在环保这个关乎生命健康、关乎子孙后代的严肃问题上,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应有互信。而共同担当的前提,就是及时透明地发布各种环境信息。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中国地质科学院实施的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项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成果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直接可以饮用的Ⅰ-Ⅲ类地下水仅占22.2%。

    尽管现在还不能看到全部调查信息,但从报道披露的一些数据来看,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正因如此,这些数据早公布,肯定比晚公布更有价值。调查报告分析了地下水水质影响因素和污染来源,并按照风险高低划分了地区,如实发布这些信息,会让公众认清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有利于凝聚环保共识,进而做出相应的公共政策调整。

    最近,公众要求环境信息公开的诉求不少,遗憾的是,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尊重。比如,有律师致函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详细结果,还未得到明确答复;有律师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信息,环保部则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

    其实,这些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理当尽可能地公开。2007年国务院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明确,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2007年,当时的环保总局在自己公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也明确“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无论是地下水污染信息,还是土壤污染情况,当然都是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的信息,有什么理由不公开?

   有专家分析,相关部门不公布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害怕引发社会恐慌心理。但无论公布或不公布,污染都在那里。如果没有科学明确的数据,各种谣言滋生,同样会引发恐慌,相反,弄清真相,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各种质疑,共同寻找治理的路径。在这方面,空气污染数据的公开,可为镜鉴。

    前两年,舆论一直在呼吁公布PM2.5数据,当时有关部门也是顾虑重重。去年2月29日,国务院一锤定音,批准通过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PM2.5的监测指标,要求当年就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监测,并逐步在全国各地推广。PM2.5正式公布近一年来,公众的环保意识有明显提升,为出台有关产业升级、提高排放标准的政策奠定了民意基础,并没有产生什么恐慌。春节期间多地烟花燃放减少,某种程度也是污染数据实时发布的“功劳”。

   真相是解决环保问题的第一步,没有真相,就难有共识;没有共识,就难有行动。任何的讳疾忌医,只会养痈遗患,错失改变的良机。在环保这个关乎生命健康、关乎子孙后代的严肃问题上,政府部门与民众之间应有互信。而共同担当的前提,就是及时透明地发布各种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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