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的成色,决定于其真诚度。日前,延安城管脚踩商户头部事件,就因一封道歉信而继续发酵:只可惜,致歉方和公众预期的相差甚远,致歉者不是涉事城管,而是遭踩头的受害者刘国峰。道歉信一出,被指官腔,被怀疑是政府公关举措。
若真是官方授意,那这信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可刘国峰未回应“被公关”质疑,所以也不好妄下断言。但合理怀疑,并不为过。任谁看到“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都会犯嘀咕。
就这信的标题,没一定公文写作功底,都难以驾驭。再加上“……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对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表态,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若归纳中心思想,孟非总结得最到位,“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善后我是满意的;城市形象才是最重要的”。
作为受害者如此表态,叫人莫名其妙。极端点说,若非有受虐癖的人,谁会站在施暴者角度表态?商贩被打,挨打的怎么伤到所谓“城市形象”的呢?影响形象的,恐怕是暴力执法、办公楼超标等丑闻吧!
实质上,就算这信是刘国峰亲笔所书,也只有“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也许可避免肢体冲突”这句是发自肺腑的理性反思。而其余的则不是“满意于善后”就是怕“影响城市形象”,都与发言主体的角色不符,说它带官腔,不过分。
而如果是当地官方想借此信道歉,那道歉艺术无疑太拙劣。要知道,只有诚挚致歉真心悔改,在日常执法中,理性依法,才是最好的形象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