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8日在其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一栏,公布2012年1月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称该事件“是我国镉污染事件处置史上的一个奇迹”。 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网友讨论激烈,有网友称广西环保厅“时刻不忘歌功颂德”,将“负面新闻写成了正面报道”。(6月13日,《深圳晚报》)
发生在一年前的一起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给当地企业和百姓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在一年后的政府回顾总结文章里,竟然把地方政府本该承担的治理责任,本该履行的治污义务,说成了“奇迹”。这样的“春秋笔法”,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也难怪网友讽刺其是将负面新闻写成了正面报道。
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以后,政府积极介入,调查原因,治理污染,消除影响,全力善后,所有的这些,都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即便治污工作取得了最后的成功,但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亡羊补牢之举,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太过高兴的。毕竟,因为镉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都已经客观形成,所有的这些并不会因为政府的治污成功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那么,政府又有何资格把自己的分内之事说成了创造“奇迹”呢?
退一步说,即便当地政府治理镉污染真的创造了一个“奇迹”,可是有关方面有没有想过为了创造这个“奇迹”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在镉污染被媒体曝光到责任追究全部结束的差不多一年时间里,当地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这可都是创造“奇迹”的代价。而除了这种经济上所付出的代价,当地所付出的环境成本,政府在整个镉污染事件中因为监管失职,处理不当所造成的“公信力损失”,更是用金钱所无法衡量的,这同样也是创造“奇迹”的代价。相比于这些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代价,我们宁愿没有这个政府所创造的“奇迹”。
实际上,在当地民众对一年前的镉污染事件仍旧记忆犹新,心有余悸的时候,政府现在更应该做的,是认真总结造成污染的成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污染事件再次发生;是好好反思政府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失以及如何弥补这种漏洞和缺失。这么做的最终的目的当然是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类似突发事件的重演。如果只是单纯沉浸在自我表扬和歌功颂德当中,不但有文过饰非之嫌,更重要的是说明当地政府没有真正的吸取教训,这才是更加令公众多担忧的。
所以说,不管是从政府本该承担的责任出发,还是从考虑公众的感受出发,当地政府部门还是少谈点“奇迹”,多反思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