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家经营白酒业务的公司为解堵实行“朝十晚六”错峰上下班,此举不仅引起众多上班族艳羡,郑州市人大代表、中原工学院副教授武明霞更是力挺,并称该做法值得提倡。(6月4日 中国新闻网)
对于“朝十晚六”的错峰上下班,老板自信、员工满意、上班族艳羡、人大代表力挺,足见这一做法具有迎合人们诉求的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社会毕竟是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这种极具个性特点的作息时间并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也未必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和单位。解读“朝十晚六”,应更多地从企业实事求是态度和人性化管理的角度考量,而并非对上下班时间点的照搬照抄。
按照该企业老板的说法,实行“朝十晚六”工作制主要基于两点:一是避开车行高峰,减少交通拥堵;二是保证员工睡眠,提高工作效率。“员工里年轻人多,住在三环附近,离市中心有点远,如果8点多上班,早上7点就得出门,连早饭的时间都没有,再加上早高峰金水路车多堵得很,时间都堵在路上了。”由此看来,“睡到自然醒”和“从容吃早饭”当是“朝十晚六”给员工带来的显性好处,也是折射其人性化管理的凸出亮点。
不过,由于出行和工作并非人们生活的全部,“朝十晚六”上下班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可忽视。比如送子女上学。对于早已习惯于送完孩子去单位的工薪族而言,“10点上班”无疑会冲击这一生活规律和出行便利;还有,“晚6点下班”会不会延迟做饭时间,影响家长对孩子的作业辅导。而“朝十晚六”与其他单位上班时间的不同步,更会导致员工与外界联系、办事的不便。
事实上,有关以错峰上下班缓解交通拥堵的实践与争议由来已久,我国甚至还试行过出于节能考量的“夏令时”工作制,而银行系统的“朝九晚五”也施行多年。但上下班时间毕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因素,尤其是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事业单位,上下班必须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时间界定,才能方便人们与之交往和登门办事。很显然,这种有规律的工作属性与上下班错峰缓解交通拥堵的本意相左。而参差不齐恰是错峰缓堵的功能所在。因此,“朝十晚六” 传递给社会的只能是人性化管理的讯息,而不是时间点的机械复制与推广。否则,整齐划一的“朝十晚六”,势必会造成新时间点的交通拥堵。
我们鼓励企业基于自身工作实际、充分考量员工利益、致力破解交通拥堵的尝试与担当,但错峰上下班必须顾及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许,实行“朝十晚六”的只能是“郑州某公司”,而不能是全国的所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今年4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曾在网上进行过相关的问卷调查,在近5000位网友中有六成表示没有必要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错峰上下班。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亮明了民众对错峰上下班的不认可态度。“不能把时间耗在路上”,既是舒缓交通拥堵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民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