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新建学校的数量作出详细规定:“新建五千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一所小学,一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一所初中。规模较大的住宅区,可以按照国家标准适当集中建设学校。”
近些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的学校建设相对滞后,“生多校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很多地方中心城区的学校都是实行“大班额”,多达100多人的班级比比皆是,远远超出国家标准。
学生人数众多,教学质量自然难以保证。而由于对学生学习情况缺乏整体把握,学校的教学计划制订、教学教案编写的针对性、有效性也都会大打折扣。
教育资源不足,学校为教学犯难,家长则更为孩子上学发愁。房地产开发商只管楼盘开发建设,对建设公益性学校的热情不高,加上一些政府部门在学校规划、建设等方面执行政策时“刚性不足、弹性有余”,从而导致一些新建城区学校建设严重滞后。
教育资源增量的不足,还表现在新老城区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每到入学前夕,一些新建城区的家长便不惜一切代价托关系、找门路,只为让孩子能“挤进”一流的老城区学校,而新城区学校则又常常感到生源不足。教育资源不均导致了“有学上”和“没学上”的家长都发愁。
让学校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同步,除了量的增加,还重在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探索实施“名园建分园”、“强校带分校”工程,不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放大本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满足城镇居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最终实现教育公平。
让学校建设与城镇化建设同步,搞好农村学校也是关键。近几年来,一些农村学生向县城“流动”过多,与农村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薄弱不无关系。要通过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农村学校不因学生和教师的流动而出现质量下降。这样,不仅可以为城镇学校分摊压力,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学校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
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所在,只要全社会在教育公平的理念下形成合力,政府不断增加政策和资金投入,新兴城镇中的优秀学校才会迅速增加。让每个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也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