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在京召开全国“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在会上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将此次行动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孙鸿志指出,传销犯罪活动的蔓延和猖獗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不稳定源,呈现新的特点: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蔓延速度更快,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不少传销组织采取各种办法掩盖违法犯罪实质,蛊惑人心的伎俩层出不穷;传销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交织明显,多数传销活动只传概念不传商品,以传销手段诈骗敛财。
孙鸿志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做好社会面清查和网上巡查工作;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重大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协助推动案件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依法高效进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抵制传销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和固定,仔细甄别涉案人员的身份、行为和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的有效管理,力争把传销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去年以来,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推动打击传销组织领导机制建设,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与公安、工信、外宣等部门建立打击网络传销监测查处工作机制,构建打击传销立体宣传格局,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2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1936件,涉案金额4亿多元,取缔传销窝点1.5万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6.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