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于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这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后开展的首次全国性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其中包括,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随着公众对健康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保健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底,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亿元。
她说,保健食品产业方兴未艾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药物,在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还有一些不法企业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假冒保健食品,不顾消费者健康安全,一味谋求高额暴利。
颜江瑛介绍,由于保健食品使用周期长,对安全性的要求高,为避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选择保健食品市场整治作为其成立后开展的首次专项行动,从这个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各项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对于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将采取系列专项整治措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