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随机抽出大米91种样品,结果发现10%大米镉超标,在有关部门追查中,发现农民种植的田和操作过程与镉无关,加工大米企业也与镉无关,而直接影响大米镉超标是工矿企业的乱排放,一经下雨后污水流入农田,才造成镉超标。可是,工矿企业不会因镉大米的事来“买单”,而是让农民本来收入就少,现在连稻谷都不能卖,只是在贫困中活活受罪。何况,全国已有2000万公顷,即30000万亩农田受镉污染,占六分之一的国土种植面积被损坏,该追究罪魁祸首的责任,不应让农民雪上加霜了。(人民网5月26日)
污染总是让人民受害,也同样在剥夺农民的生存权力,重污染已把农民逼上绝路:汽车尾气乱排,让农作物含上致癌物质,造成小麦、蔬菜、瓜果烂掉;工矿企业只顾开采,把垃圾随地乱堆,一当大雨就废水横流,不仅造成河水污染,而且连稻谷受到污染;更为严重的是乱排放,从来不治污,不是向地下排,就是向河中排,向空中排,非要害死人后才收手等,让许多地方出现癌症重灾区,都与工矿企业的污染相关。而制裁上,往往是弱势群众的农民买单:大米无人要,蔬菜无人买,这显然不公平。还农民公平的路在哪儿呢?
其一,向企业索赔,你污染了就得出巨资治污,出巨资补偿。现在一提治污,只说不做已是普遍现象,还在前进,反而把对农民的补偿忘了。应当先向农民补偿,并彻底解决污染,从根本上改变土质的破坏,让农民的田成良田才对。
其二,不允许不治污乱排放的企业开工,坚决取缔一切非法排污的企业。就镉大米一事,工矿企业乱开采,将开采的废物乱堆不处理,就是在犯罪,应责令建污染物隔离墙,阻止雨水冲刷产生毁坏农田的灾害,不论哪家企业,没建隔离墙者不允许开工。
其三,已造成的镉大米损失,也应由工矿企业买单,有关部门应责令工矿企业主动承担责任,向农民赔偿损失。每年让农业损失200亿,这巨大的损失由农民负担,又不是农民自己造成,不找工矿企业索赔就不公平,他污染了环境,赔得家破人亡也活该。国家就应严刑重典治污,让农民有种有收,才是人间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