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武汉。一位骑车撞倒八旬老太的大学生面对其家属30万元索赔时,竟持刀劫持女医生,后被警方制服。针对这一刑事案件,不少媒体表示,该学生是“情急之下”犯罪,认为“如果法治不能给他留下一条绿色的通道”,将对社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
也许,这位大学生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但要建立在实证的基础上,不能用“穷学生”等概念来以偏概全,他的真实境况怎样,事件原委如何,在这些信息未充分披露的前提下,不应匆忙下判断。
如果说该学生值得同情,那么,被劫持的女医生不更值得同情?她招谁惹谁了,为何要受此伤害?难道说劫持别人理应严惩,劫持她就能法外开恩?
现代社会正逐步走向多元化,这意味着个体选择空间增大,在客观上必然会对传统管理造成冲击,因为人们有了更多抗命、不服从的余地,有更多利益冲突需要平衡,靠传统小共同体社会形成的道德、规训等,已无法有效约束。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必须依靠法律,因为法律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保证每个公民利益的最大化。
从传统思维到现代思维,有一个巨大的鸿沟,前者判断建立在人之上,只要是“好人”,主观意愿好,就可以不择手段,而后者则将人和事分开,因为人是超复杂系统,其动机如何难以真实评判,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事实是,每一代大学生都有困窘体验,都可能在各种费用前心惊肉跳,可又有多少人会铤而走险呢?许多事,做了就要付代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作为现代人,应特别警惕“好人”、“可怜人”、“我本善良”等诱惑,因为私德与公德不能混为一谈,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守公德的底线,否则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对比法国大革命与英国光荣革命的历史,前者充满血腥,后者则平稳过渡,因为两国政治文化迥异,法国“重权利轻法律”,英国“重法律轻权利”,时间已经证明:尊重法律,才能建设美好的未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有什么“绿色通道”,这是法治的公平原则所决定的,否则你走得他也走得,这样的“通道”最终就会成为毁掉千里之堤的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