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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强拆有理论”谬言惑众
时间:2013-05-20 20:27:15  来源:潘洪其  作者:潘洪其 

    李昌金以内心深处的傲慢与偏见,漠视强拆问题的残酷性,并把现实当合理、把残酷当起点,高调为不正义背书,为法治添堵,着实令人震惊。他深知强拆事件中地方政府是强势一方,却从不追问,被强拆的农民何时才能改变弱势状态。

    昨天,江西宜黄县公职人员李昌金的一篇关于强拆的访谈在网上引起轰动。两年前,李昌金曾为江西宜黄强拆辩护,并提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成为舆论讨伐的对象。这一次,李昌金依然不改为强拆张目的思维逻辑,他认为实施强拆毕竟是少数,比例或只占1%,但没有1%的强拆,就没有99%的自愿拆迁;公众同情被强拆者是出于仇官心理,借此获得一点可怜的道德优越感,借以逃避残酷的现实。

    像李昌金这样的看法,本来是不值一驳的。所谓“1%强拆带动99%自愿拆迁”,无非是遇到难题先不管所作所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基本的程序正义,霸王硬上弓先强拆搞定一部分,杀鸡儆猴吓倒大部分,本质上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野蛮思路,体现了赤裸裸的强权逻辑。这种逻辑被李昌金一再用于为强拆辩护,对其迷惑性、危害性自然不可等闲视之。

    至于“反对强拆是因为仇官”,更是牛头不对马嘴。以轻巧的概念转换,将舆论对强拆的抵触与非议搁置一边,代之以“仇官情绪”这样较为柔软的道德评判,从而混淆模糊了对强拆合法性的质疑,其逻辑同样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如果顺着李昌金的逻辑,人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公众的“仇官情绪”又从何而来?除了贪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强拆现象,恐怕反倒是“仇官情绪”的来源之一。对这一层关系,一再为强拆辩护的李昌金多半是假装不知罢了。

    李昌金是江西宜黄县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县政协委员,自称“八品官员”,“没有人把我当‘官’看”。但他的言论和立场,显然比很多“官”还要“官”得多。早前抛出“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论后,媒体称之为宜黄官员,他也在不少官员那里得到了共鸣,被这部分官员视为代言人并以此自许。尽管李并未直接参与到强拆现场并从中获利,但他的言论如果在官员特别是基层干部中广获认同,很难说不会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实施强拆产生鼓舞和推动作用。这也是舆论对任何为强拆辩护的声音都保持高度警惕的原因所在。

    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过去两年了,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宜黄县多名主要领导被免职、被立案调查。如果拆迁户不是走投无路,而只是出于“仇官”,他们为什么单单选择自焚?李昌金不可能不知道基层强拆事件的残酷性,却以内心深处的傲慢与偏见,漠视强拆问题的残酷性,并把现实当合理、把残酷当起点,高调为不正义背书,为法治添堵,着实令人震惊。他既然深知,强拆事件中地方政府总是强势一方,但为何从不追问,被强拆的农民为何总是弱势一方?农民何时才能改变权利弱势状态,成为至少是均势的一方?

    中央政府近年来一直致力于依法解决拆迁问题,2011年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也正在起草中。然而,与法治唱反调的“强拆有理论”在一些官员特别是基层干部那里仍然颇有市场。为了快速推进土地开发,仍然有人不惜以牺牲百姓的利益为前提,他们的发展观里没有法治的位置。现在,李昌金的言论再次在网上引起一边倒的批评,也从另一个层面表明了公众对强拆的鲜明态度。

    5月13日,针对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的暴力征地事件,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要化解矛盾冲突,杜绝恶性事件,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希望“强拆有理论”者不要视法律法规如无物,不要一再试探政策底线,而应当看清国家依法规范土地征收的大势所趋,及时纠正错误的做法和言论,成为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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