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5月12日报道,广东江门荷塘镇围仔工业区每天6000吨废水排入西江,江门的水源地就在下游几公里处,下游饮水安全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荷塘镇环保所负责人容先生表示,围仔工业区的企业有20多家,它们都通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暗渠排污。暗渠的出口就是冒出黑水的地方。容先生说,“管网设置很混乱,目前每天排到这里的废水就有6000吨,一年就差不多200万吨。我们正计划今年内实施排水管改造,把所有暗渠改造成明渠,令偷排难以遁形,经处理的废水统一排放到离这里地势更高的江段。”
当地环保部门透露,除了围仔工业区每日6000吨废水直排入西江外,其余工业区的企业废水排入周边内河涌,也辗转流入西江。
西江是江门的主要饮用水源,市区主要水厂全部在西江取水。其中市区最大的西江水厂位于江门蓬江区篁边,从地图上可以看到,围仔工业区所在的荷塘镇与篁边就处在西江两岸。
基层环保执法难
在江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何宇珩看来,环保整治在荷塘镇遭遇的困境,也折射出基层环保执法的共同困境。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目前工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时,除了涉及危险废物等特殊行业,环评审批并非前置条件。
此外,当地环保执法人员更无奈地表示,“环保部门只能罚罚款,象征性地要求停止生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和关闭的权力。”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法制网2011年报道援引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表示,“我国环保整体情况讲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特别是基层环保执法难。从全国基层环保工作看,环保执法难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环保工作的瓶颈。由于法律等原因,环保执法刚性不强,手段单一,对一些环境违法企业打击不力,一些地方仍存在“一低、二高、三难”的现象,即: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执法举证难、追究法定代表人难和强制整改难。”
前述南方日报报道援引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通过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关闭。如果地方政府不配合,环保部门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即使采取了措施,也会因执法周期过长,导致环境违法行为无法立即消除,危害长期存在。
5月9日,广东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通报了今年省重点督办的十大环境问题,江门市政府被列入上述重点问题的责任单位,一年后不完成整治任务的,将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乃至在地方环保考核中降级等措施,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