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日前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已近一个亿的规模,并且还在逐年扩大,因此带来的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日渐突出。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流动儿童是指,流动人口的子女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负担的义务教育,同时也被排斥于其它正式教育体系之外的儿童群体。留守、流动儿童研究课题负责人、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介绍了这份《报告》是如何形成的。
邓丽表示,这次进行的调查,是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基数,加以研究推断分析的,在全国来说是比较全面,时间节点比较近的统计。界定的是0—17岁这样的孩子,都作为儿童来统计的。
《报告》显示:全国有6102.55万农村留守儿童,也就是说,全国每五个孩子中,就有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比2005年时,增加超过四成。这个数字今后还会继续增加。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的大省。但是这次调查还发现一个新的情况,就是广东、江苏这样的东部发达地区省份,留守儿童也比较多,较为发达的省份实际上既有留守儿童也有流动儿童。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蒋永萍认为,留守、流动儿童中,0—5岁的学龄前儿童问题解决起来更困难。有人建议立法禁止幼小儿童的母亲外出打工。蒋永萍说,用儿童的发展去牺牲妇女自身的发展需求,有的时候和家庭的整体发展大计也有冲突,从性别的角度出发认为不是一个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