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核心和邻里居住区
任何一座城市的规划方案,仅靠着二维空间(平面关系)形式是绝对无法充分描述的;道理在于,只有通过三维关系(立体空间),亦即通过物体在空间的运动状态,以及通过四维空间关系,也就是再加上时间的流变过程,城市的功能效果和审美效果,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才能活生生体现出来。这一点尤其适用于中世纪城市,因为中世纪城市的生活和活动,不仅需要在平面上扩张,更需要向上拓展。所以,为了透彻理解中世纪城市规划的奥秘,就必须逐一详细考察该城市中的各种主导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其体量和外形。尤其要注重考察城市核心地区各种重要建筑物的分布和配置,这些要素包括:城堡、要塞、修道院、修女院、大教堂、市政厅、行业公会议事厅,等等。但是,如果要从这些要素中仅选一项作为中世纪城镇的关键性代表,那么,则非主教堂莫属。正因如此,沃尔夫冈·布劳恩菲尔茨(Wolfgang Braunfels)甚至推测,当时负责督造主教堂的首席建筑师,同样也会对其他公共建筑物的建造发挥了广泛的影响。
除一些明显的例外情况,中世纪城镇里这些核心主导建筑物一般都不会孤立地伫立在空旷广场上,更没有一条正规的中轴线让你可以直接走进它。在欧洲,依照轴线布置的建筑物空间关系直至16世纪才开始出现,第一个实例就是佛罗伦萨城的圣十字(Santa Croce)的长长的引路。后来,到了19世纪,一些城镇“改革家们”,看不出中世纪城镇体系和规划思想中这些突出优点,他们开始把大教堂周围和附近的小建筑物统统予以拆除,在其邻近地面上建起了类似停车场一样的开阔空间,正如当今我们在巴黎城市内巴黎圣母院前面所见到的情形,一片灰白,空荡荡的。这种做法恰恰彻底破坏了中世纪城镇视觉上最精妙之处,这就是它的隐秘性、它的出其不意、它的起伏跌宕和变幻无穷,还有它们那些无数丰富的雕刻细节。这些丰富内容,都是需要走近来仔细观赏的。
从美学欣赏角度来看,一座中世纪城镇,就好像是一块中世纪的美丽挂毯:目光所及,你会被它的精美设计和丰富魅力所折服,你会在这整块纺织品面前不断地走近前来,又退后开去,远观近察,反反复复地观察不已,赞赏不已。你会长久地流连于一朵鲜花、一只动物,或是一个人物头像;在最喜爱的地方,你索性会长久地徘徊不去,然后你会循原路折返,在仔细看完全部细节之后,再来看这艺术品的全貌,彻底看清了图案中每一个笔触,你才会对整个设计融会贯通,而绝不可能看上一眼就能把握住全貌。可是,在巴洛克专家们的眼中,这些中世纪城镇形式的最精妙之处,仅仅是些斗折蛇形的安排;其中迭次揭开逐步展现街景的苦心匠意,在他们看来则全无味道,全是徒劳的。反过来看,若以中世纪的眼光去看巴洛克的城市规划设计,则感觉其形式过于直截了当,令人难以接受,而且过于讲求统一,过于规整呆板。总之,你说不出哪一种角度或者方式,才是观察中世纪城镇建筑物的最佳或最“正确”的选择。因为,夏特尔大教堂(Chartres Cathedral)最美的立面是它的南面;而巴黎圣母院则最适宜在塞纳河彼岸遥遥相望,看它的背面;不过,这个配备了周围的青翠绿地的景致,是一直到19世纪才最终形成的。
但是,也有些例外情况。也有为数不多的附属于修道院的小礼拜堂,则是些孤零零的建筑物,更不要说难以计数的乡村小教堂,它们四周都是空旷绿色原野,自身超脱于繁忙喧闹的城镇生活以外。索尔兹伯里和坎特伯雷两处教堂,就其大片绿地和铺张用地情况来看,简直就像地处郊区一样。而比萨城里的公墓教堂(Campo Santo)也有同样宽敞的绿地,四周没有其他建筑物,原因是这些教堂周围的土地原本就是教堂墓地。
总括来看,从任何意义来说,主教堂都是中世纪城镇的最核心的建筑物,但是这个归纳并不包含城镇的几何学含义。道理在于,由于主教堂总是引来众多人群,教堂主建筑前面就往往设有前院,以便为信众提供出入便利。神学思想规定了教堂建筑物的基本朝向,其神坛位置面向东方,因而教堂建筑的实际摆放方位,往往与中规中矩的城镇街道走向和布局互不匹配,教堂与街巷之间往往会有个不规则的偏角。如果你发现主教堂前面,突然展现出一个市场,它占据一块方形广场或者楔形空地,而且就在教堂附近兴隆营业;那么,你千万不要按照当今的市场概念和价值观来理解当时的市场。因为,当时的市场与如今的市场作用和营业方式很不一样,当时的市场有时间限制规定,并不经常开放;经常而有规律地提供服务的场所恰是教堂,而非市场。至于说到城市最初的缘起和发展中,市场选择靠近教堂的地方设点落户,那是因为教堂才是居民们经常聚集的地方。
那么,如何理解当时教堂的作用呢?无妨可以理解为如今的社区中心(community center):当时的教堂还并未过于神圣化,盛大节日可以在这里举行餐会,也可以上演宗教戏剧,还可以作为讲坛,让教会学校的学者们在节日里发表演讲、开展辩论或者学术争鸣。不仅如此,更早些时候,这里还能当作储存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把一些书契文件或者贵重宝贝,储存在神坛后面保管起来。这里是非常安全的地方,当然恐怕也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那些不法之徒仍会觊觎这里。
教堂前面人来人往,穿梭不断;各种方式来的都有,有时是一人孤零零到来,有时候是二三十人,有时候则成百上千人走街串巷齐聚教堂门前。这里既是启程出发的地点,又是返回时的归宿。如果事情不是这样的,那么就无法解释为什么许多人口不足一万人的小城镇,居然都能够斥巨资建造起如此豪华精美的大教堂:如德国的班贝格主教堂(Bamberg)、英国的达勒姆主教堂(Durham)、法国的亚眠主教堂(Amiens)、法国的博韦主教堂(.Beauvais),以及意大利的阿西西主教堂(Assissi)。而如今呢?如今这种规模的社区,纵然有各种机械化设施,也有可观的资本积累,即使是想要建造一些价格低廉的、预制构件的教区居住房屋,如今再为此善举集资,已经也很困难了。
至于说中世纪城镇环境内的开放空间,甚至包括大型市场和教堂附近广场,其形式虽然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但却唯独绝对不是场所的用地形式,往往是很不规则的形状:三角形、多边形、圆形、椭圆形、锯齿形,乃至弯曲的,都有。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四周建筑物出现在先,势必预先就限定了这些开放空间的用地,市场形态也就只能是被动地选择了。有时候,市场本身其实就是一条街道的拓宽,在布鲁塞尔城和不来梅城,以及在佩鲁贾(Perugia)和锡耶纳,都有一些实例明确显示出,那里空间范围足够大,除了足够安置一定数量的商摊,还能提供公共集会和庆典仪式场所。可见,这里的市场,实际上是重新恢复了最早的古雅典和古罗马时期的讲坛,或者城邦广场(Agora)固有的多种职能。
行业公会也在市场地区纷纷建立,由此为神秘戏剧的演出搭建了舞台:对犯罪分子或者异教徒的野蛮惩罚也常常在这里举行,包括使用了绞刑架和火刑柱这样的刑具。同样也是在这里,中世纪历史临近结束的时候,封建时代的一些武术技能开始演变成城市体育活动,于是体育竞赛也在这里举行。有时候,市场还会衍生出它的附属领地,两者通过一条小巷相连,帕尔马(Parma)就是无数例证中的一个;帕尔马如今是意大利北部,波河平原南缘的一座城市,公元前183年形成城市之前只是个农产品集散地,尤以产奶酪著名。市场的一些干货、金属制品和杂货,由于自然原因,常与食品市场自身分开,可以另外保管、储存。如今有许多这样的小广场,比如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Piazzctta Stta San Marco),其中精美的建筑艺术会令我们称羡不已。其实,这广场最初完全是从实用角度开凿而成,本来是作为肉类销售市场用的。
中世纪城镇中,主教堂和市政厅都是核心建筑物,其体量和高度都体现出建筑物自身的重要象征意义和品格。除此以外,中世纪的建筑师们还十分注意保持人文尺度。比如说,一所救济院就营造成只能容纳7—10人,修女院开始的规模只有十一二个人的容量,医院规模很小,但是分布比较普遍,约每两三千居民拥有一所医院,一般不建造为全城居民服务的大型医院。因此,教区教堂的数量也随城镇的扩展而逐步增多,而不是让市中心的少数教堂越建越大。根据费茨·斯蒂芬(Fits Stephen)的研究,12世纪的伦敦有13所圣方济会修女教堂。以及126处教区小型教堂,为25000人口提供服务。约翰·斯托(John Stow)则注意到,两三个世纪之后,伦敦的26个教区,每个教区有少则两所,多则七所教堂。
中世纪城市基本社会功能的这种离散化趋向,不仅避免了机构重叠设置,还避免了不必要的交通流量,而且能让整座城镇规模保持稳定在一定水平。对比来看,后来北方城市出现的一些做法,比如说,随意扩大自治居民的住宅面积,波洛尼亚城(Bologna)恣意扩大自治市民的住宅面积,或者圣吉米尼亚诺城(San Gimignano)则竞相扩大城防要塞规模,这些做法就是人文尺度感的逐步丧失,实际上则是社会病态的表征。小型建筑物,小规模的人口,亲密的邻里关系,这些特点都让当时的城镇具有了中世纪文化特有的氛围和品质,让人们的生活很有质量,这些都与后来出现的大规模的人口聚落,大型组织制度完全不同;这些品格很能说明中世纪城镇生生不息的创造力源泉。
中世纪街道在城镇中的地位,与后来车辆交通时代的街道的地位和情况大不一样。我们往往以为,城里的住宅是沿着预先安排好的街道两旁修建的,实则不尽然。中世纪城镇所处的地面环境往往很不规则,立地条件不尽理想,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城镇,街道和房屋建成的先后关系,往往正好相反。道理在于,首先是一些贸易和制造业的形成组合形式,或者再加上其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筑物,共同形成一些自给自足的居住区或“城镇孤岛”。这种格局中建筑物的安排方式,往往还来不及考虑与外界交通的关系。因而,“岛内”联系,及与“岛外”的联系,以及居民的日常出入,就靠步行道路来维系。因此,所谓的“交通网”这个概念,也就如经常不断的车辆交通一样,当时都还没有出现。这些城市孤岛,本来是围绕城堡、修道院、学院逐步形成的,某些城市还形成了较为专门化的生产事业,比如威尼斯的兵工厂。这些因素出现之后,城镇原来那种人口规模小、居住区紧凑的格局也就随之被逐步打破了。
在中世纪时期的新兴城镇里,主要街道与次要街道往往被绘图员互相区分开来,所谓主要街道就是马车通道;而在整齐的堡垒城镇蒙巴泽(Montpazier),就像许多个世纪之后的费城那样,居民住宅常常前面、后面都面临街道,前面是宽24英尺的通衢大道,后面则是宽7英尺的小街道。但笼统地说,当时街道的主要功能是流通行人,车辆交通功能还属于次要的。当时的街道不仅狭窄,而且多急弯,常常还有许多死胡同。当道路系统还很狭窄弯曲的时候,或者进入死胡同之后,这样的城市规划不仅能消减风力和风速,也能减少泥土地扬尘面积。
中世纪城镇居民来这里寻求避寒,不选择又宽又直的通衢大道,而依靠弯弯曲曲的街巷来躲避严冬寒风,这都不是偶然的。正因为街道狭窄避风,才让冬季里的户外活动比较舒适。同样道理,一些南方城镇里的狭窄街道往往都有长长的挑檐,就给路人提供烈日遮阴和阴天避雨的好处。沿街房屋高低错落,建筑物的形态和材料相互都略有区别,窗户和门道开口大小也都各不一样,就让每条街道都形成了自身特有的风貌。
阿尔伯蒂赞成宏伟壮美的城市应该有笔直宽阔的街道,这样才能增添城市的宏大气魄和宏美壮观,但他却为中世纪城市的弯弯曲曲的街巷写下了最有说服力的辩护词。他写道,“在城市的核心地带。最好还是不要笔直的街道,最好是七扭八弯,前折后返,就像河流蜿蜒曲折那样。因为那样的话,除了显得很漫长以外,还会为城镇增添魅力,还能有助于防御意外事件、增强安全感。不仅如此,街巷的这种蜿蜒曲折,还能让观光客在前进的每一步都有新发现,达到步移景换的效果。每栋房屋的前门都面对大街中心,这样的布局在大都市或许会因为街面宽度过大而显得不美观,不可取;而在小型城市这样做则既美观又健康,因为每户人家都因为面对街巷而可以观看街景。”看来,任何人,包括奥地利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卡米洛·西特(Camillo Sitte,1843一1903年),都没有像阿尔伯蒂那样公道地评价中世纪的城镇规划的美学意义。
由此可见,中世纪城镇的居住区很有特色,这也是古希腊经典城市里全无装饰物的空白墙壁所绝对没有的。可是,这些城镇仍然从古代继承了一些可喜的优点,比如,许多街巷两边仍设有拱廊,拱廊就构成了街边商店开放的铺面。这样的街边设施为行人提供了很好的保护,这比狭窄街道更要隐蔽安全。这样的设施不仅见于法国和意大利的城市中(那里可能有意识继承和建造了有圆柱的门廊形式),甚至在奥地利的因斯布鲁克城也有所见,在这座城里那条通向金顶城堡(Das Goldene Dachl)的大街上,就有这样的拱廊。有件事情我们不能忘记,就是直至17世纪,商业街道边上的商摊和棚户才开始得到大玻璃窗的保护,免受恶劣天气侵袭。由此可见,当时的拱廊提供的保护和屏蔽作用,对于露天经营的手工业者和商贩有多么重要,因为当时大部分的商业和服务业,甚至包括烹调,经常都是在露天操作的。所以,狭窄封闭的街巷,有拱廊的铺面,以及开放的商铺,这三个要素相互之间关系是互补的。只有当玻璃材料的价格低廉到足以取代连拱廊,形成封闭保护的商业环境时,城市规划师才能形成新概念,有可能去考虑加宽这些城镇街道……
还要注意中世纪城镇的另一特点:就是居民邻里单元以及功能分区。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世纪城镇就是许多小城镇组合而成的团块,其中每一个城市都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和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同时,每一座小城镇又丰富着、补充着大城的整体团块。小城镇则又划分为若干个街区,每个街区都有自己的一所或者几所教堂,往往还有专门供应本地居民的市场,还有自用的水源供应,无论是一口井或者是一个泉眼;凡此种种,都是当时城市社区的特点。但是,随着城镇的发展扩大,街区规模就变得更小,原来的四个分区可能变成六个,或者更小;总之,整个城镇还是不会化解为均匀的一大块。而且往往是这样,比如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城,那里的居民区单元会与本地教区完全一致,因而就用教堂名称来给自己的街区命名;威尼斯城这样的分区传统,一直沿用至今。
中世纪的城市社会,基本上是通过家庭单元和邻里关系实现社会整合;不过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划分方式作为社会整合的补充措施,这就是以职业和利益、兴趣为基础构成功能分区;因而,无论是首属群体(primary groups)或是次级群体(secondary group),也无论是礼俗社会团体(Gemeinschaft,也有人译作乡村社区)或是法理社会团体((Gemeinschaft,也有人译作城市社会),就都具备了都市社会的形态。早在11世纪的时候,雷根斯堡城(Regensburg)就划分为教士区、皇室区、商人区;这样的划分方法显然依靠了职业和社会地位标准,而手工业工匠以及农民就只有被排挤在城市的其余部分了。后来出现的一些大学城,如图卢兹(Toulouse)或者是牛津(Oxford),还会为城镇增添学校功能分区,而且每个区域还具有相对的自给自足经济。到了13一18世纪,欧洲城镇纷纷设立修女院,成为一种风气,这时候城镇里又出现了分布广泛而分散的修女院分区;这些地区与主教区不同,往往有宽敞的公园绿地,促使城镇绿地总数大量增加。举例来说,伦敦的四法学院(the Inns of Court),以及圣堂神殿(the Temple)等等,这一类古时圣堂武士聚居的地方,就构成了中世纪城镇的另一处封闭型社会分区。
可是,对如此明显的功能分区,一直以来了解得却很少,甚至没有引起城市规划理论家的重视。实际上,第一批开始注意这些现象,并予以公正评价的城市规划师,就是亨利·莱特和克拉伦斯·斯坦因。他们无论是对于城市功能分区的历史起源和形式,或者是其现代变体,都能予以正确说明和评价。但是,古代城市的这些职能分区,毕竟是古代城市神职地区的空间内容首次世俗化为人们日常活动的空间场所。如今看来,当城市自身的存在已经受到日益扩张的车辆交通威胁之时,中世纪城市功能分区完全游离于街道和交通干道之外这一传统,似乎有可能回归到我们的城市中来。希望这是事物在其螺旋形发展前进形式中更高层次上的重复和回归。
中世纪城镇如此协调统一,又如此精彩丰富,让我们放下这话题之前不能不最后还要提问它的规划问题:如果这些城镇都是有意识自觉努力规划建设的成果;那么,在最终实现如此高超有秩和美感城镇过程中,人类的自觉努力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任何人回答这个问题时,最容易给出的答案,就是自发性创作的结果和妙手偶得。他们很容易遗忘中世纪培训学者和工匠都有了十分严格的教育制度,忽略当时教育的严密和系统性要求。须知,如同中世纪的其他任何制度和管理一样,中世纪城镇的魅力和协调统一,若没有持续努力、艰苦卓绝、严格管理、严密控制,也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监督管理和控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人为活动,这是毫无疑问的。其中,施工合同之类的文书,绝大多数都是利益相关方通过面对面谈判之后,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类项目,一般来说是留不下任何历史记录的。但是,我们确实知道,锡耶纳城的市政厅在14世纪兴建的时候,市政府明令要求坎波广场(Piazza del Campo)周围建造起来的新楼房,都要有规格风格一致的窗户。当然,要弄清楚中世纪城市总建筑师办公室的职能内容,我们还必须到档案馆仔细查考;但是,我们确实知道,这类办公机构在意大利很早就有了。我们不必怀疑笛卡儿(Descartes)在其《方法论》 (Discourses on Method)一书中早就说过的话,“任何时候都有一类官员,其职责是负责监督、确保私人建筑物符合公共环境美观的要求。”
19世纪有些人很欣赏中世纪的艺术品,但他们认为中世纪艺术品多是些不费吹灰之力的自发即兴创作,是无艺术价值的无意识作品;实际上,像任何艺术作品一样,中世纪的城镇,也是经过苦心孤诣的城镇规划和自觉努力之后,才得以建成的。诚然,拉维丹(Lavedan)就恰如其分地赞许中世纪城镇质量,他主要认为中世纪城镇的魅力, 完全是其实用功能和象征意义和手法的副产品。但是,当时的城镇不仅缺乏规整的几何形态,同样也缺乏自觉的艺术魅力;虽然说,城市自身的组织严密性和专业水平,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灵活性,容许出现新事物、自发创造和标新立异。结果,到了18世纪时,同一个中世纪的城市规划平面图上,罗风马式的、极端哥特式的、华丽式的、文艺复兴式的,以及巴洛克式的建筑物,都拥挤到同一条街上来了,不仅毫不减损其审美价值,反而交相辉映,相得益彰。这种审美效果的混杂,反映了不同时期社会形态的混杂。这种城镇规划方式适应了社会生活前进的要求:是向社会变迁和更新形成妥协,而不是被其粉碎和淘汰。这才是千真万确符合了功能主义和目的性这些字眼真正含义的城镇规划,道理在于,所谓城镇的功能,至关重要的含义,仍在于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最高要求。
在这种规划准则指导之下,任何人都不会去否定仍然有效的老形式,也不会去反对体现新生活目的的新形式。中世纪的建设者,并不全盘消灭或者改造各种不同风格的建筑,以求迎合流行的时髦风格,而是将新老两者融为一炉,创造出一种更丰富的风格。可是,后来的那些讲求单一风格的杂牌唯美主义规划思想,不仅制订出一些刻板刚硬的城镇规划,还在某个特定时刻武断地冻结了历史进程,同时支配了稍晚的某个历史时期;而这个时期,推重均一性而忽略综合性,重视可见社会权利而轻视看不见的社会生活进程,因而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