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进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位闯红灯大妈不以为然地对交警说:“闯红灯怎么了,我都闯了几十年了,要你管。”(4月17日《现代快报》)
这位大妈的淡定冲撞了我们的观念,她轻轻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惭愧。我们一直以为闯红灯的人会心有不安做过街老鼠状,却没想到如此理直气壮义正词严。
这不是南京一座城市的问题,这位大妈亦非特例,中国人学习过马路基本是一个逆生长过程。幼儿园和小学生都会自觉遵循红绿灯,从中学到成人之后,人们过马路的随意指数和年龄几乎成正比关系。学校的规则意识何以被社会文化瓦解?原因无外乎社会上的一些“无规则意识”导致的破窗效应。从某些政府机关到个别司法实践,从衣食住行到城市建设,现实中一些本该被严格约束在规则之内的事实,公众却经常在制度围栏外发现几株旁逸斜出的枝桠。这毋庸讳言也不必列举。
规则其实就是社会习惯,社会习惯即社会心理。一个人的习惯不易养成,一个社会的文明习惯同样不易构建。破坏这种习惯却轻而易举,只需在规则的天平上轻轻投下一颗小石子,社会心理即告失衡。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不是不明事理,而是因为某些违规行为破坏了规则的平衡。商鞅变法之前,城门立木的根本目的也是重拾规则的权威,古人就懂得:无规法不行。乱闯红灯不过是规则失序的生活化外延,这种理直气壮背后,则是社会心理对无规则意识的接受乃至习惯,这才是最值得担忧的事情。
街角社会的表象和中医问诊类似,每种疾病的底层根源,必然是系统性的功能失调。所以仅靠运动式的执法来整治交通违规,不可能收到一劳永逸的功效,要从根源上让规则的严肃性回归,并贯穿到所有社会环节和各个层面,不可有些许漏洞。长久的规则意识方能逐步涵养出自律的社会习惯,尤其是当前传统文明的约束功能暗弱之时,更需要彰明规则的权威。人们在飞机上很乖,手机自动关,安全带自动系,因为这种规则关系到自身利益。只有规则碰触到个人利益之时,规则才会生效。
严明规则的威仪,也就是在塑造一种文明教化。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社会规则的最终建立,靠的不是刑罚,而是社会道德和规则,规则是以刑罚为储备手段建立起来的。但刑罚的最终目标是隐身幕后,良性社会的运转主要靠道德和规则驱动,这才是社会和谐的实质。在这种规则为先的德治社会,无须集中整治交通,因为人们根本不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