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专家提出农民工市民化之所以进展缓慢,表面上看是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土地制度等二元体制改革的滞后,但根本的原因是改革这些制度需要付出相应的社会成本。对此,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课题报告得出的测算结论,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为8万元。(4月14日《燕赵都市报》)
虽然研究者一直在努力证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并不高,而且这些成本的负担也有一个时间过程作为缓冲,不会一下子给城市带来太大的负担。但是,成本再低也还是成本。更何况,8万元的成本只是一个平均数,在北上广这样的特大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要远高于此,广州市曾做过测算,农民工市民化的人均成本竟然高达100万元。
相关的调查研究和统计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其一,去年4月—5月间,国家发改委会同各部委进行的城镇化调研发现,户籍改革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其二,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提高,到2011年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可是人口的城镇化率仅有35%。这说明,对于很多城市来说,只是在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城镇化的红利,却不愿意为农民工的市民化承担相应的义务。
可现在的问题是,城市获取的很多城镇化红利,是来自农民工的贡献,或者说是对农民工的剥夺。一方面,见物不见人的城镇化,实际上是对农民工的隐性剥夺。农村土地原本是就业于城市农民工最后的保障,可是不少地方以城镇化为由获取土地——— 由农村集体土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这些原本属于农民工的利益,被一些地方政府巧取豪夺为造福城市居民的物质基础。
另一方面,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以低社会保障的方式,承担了大量城市中最脏、最差、最累的基础性工作。而且,他们创造的大量社会财富,都以或明或暗的方式转化为城市的福利,但城市却并没有完全承担对农民工在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应尽的义务。从某种程度上讲,恰恰是很多城市只是在享受农民工贡献的红利,而没有承担对农民工应尽的义务,才造成了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尴尬。
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看,在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之下,差距拉大、阶层固化、利益失衡,从来都是产生对立、矛盾的导火索,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应该说,城市只享受农民工贡献的红利而不承担农民工市民化的义务,已经让一些城市市民成为彻底的既得利益群体,形成以高考为典型代表的“洼地”。虽说“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讲,即便成本再高、难度再大,城市承担起农民工市民化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