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测算》课题报告中指出,推动城镇化,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为8万元。
一位农民变成城市居民以后,到底会给城市增加多少成本开支?8万元到底是如何测算出来的?依据在哪?不同的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开支是否一样?哪些开支是必须的?哪些开支又是强加给农民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认真分析。
“城乡二元结构”已成为中国迈向全面现代化进程中最重要的障碍之一,也成为摆在社会公平正义面前的一道屏障。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让更多的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
但如果只注重形式上的改变,而不重视内容上的统一,农民进城以后变成戴着城市居民头衔的“另类人”,在各方面仍然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待遇,那么这项改革恐怕不容易成功。
也许有人会说,这正是要计算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主要原因。但不要忘了,农民所做的贡献可不是区区“8万元”可以比拟的,也是根本无法测算出来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由于“剪刀差”的问题,广大农民一直都在默默无闻地为城市做奉献,给城市提供与劳动力成本不相对应的服务。每一座城市的高楼大厦,每座城市中城市居民不愿干的活儿,都由农民承包了下来。相反,城市却没有为农民提供等价值的服务。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农民市民化也已不是传统的农民通过花钱买房子、买户口等手段成为城市居民,而是通过城镇化建设,建设大批小城镇,让农民自然地成为小城镇的一员。
农民市民化以后,腾出来的土地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既可以进行大规模、高效率的种植,也可以用于发展工业经济和商业经济,其所产生的效益也是“8万元”成本所不能比拟的。
所以,农民工市民化的账,只能由政府关起门来核算,算一算政府应当如何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和投资力度。公开的算账方式,则是既算“成本账”,也算“贡献账”,这才能有效避免“农民工市民化”让人产生农民占了城市的便宜、揩了城市居民油的错觉,才能避免城乡居民之间的关系因农民工市民化而出现恶化,也才能使进入城市后的农民避免成为了城市的“另类”。否则,这会严重影响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