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们甚为奇怪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如何有权力要求学校调整正常教学安排,组织教师到售楼部“集体活动”。据了解,东莞市光明中学由广东光正教育集团投资兴建,而后者又归于房地产企业东莞富盈集团旗下,由此不难看出,房地产商是把自己投资兴建的学校当成了自己的工具。
据新闻详细报道,该学校的教师并不是“被迫”向学生发送售楼传单和优惠劵等,而是学校给老师的“优惠团购”活动,属于对老师的“员工福利”,该校通过下发通知,要求教师集体参加看房活动,不仅要求点名签到,并且“最好不要请假,否则可能会扣钱”,学校领导说“绝不是强制卖楼”。结果,教师们终于被迫“自愿”了,这又算哪门子的自愿呢?教师同样也成为了学校的一枚棋子。
地产开放商“绑架”了学校,不仅侵犯了学生的教育权利,破坏了正常的教育秩序,同样,也放映出了教师们的权利难以得到保护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也向来是我国重要的优良传统,这一风气不仅体现在学生和社会的态度上,对教师而言,得到尊重的切身感受首先是来自学校的态度,在现当下的教育环境中,教师的话语权并不是很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中也应该包括以教师为本,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教师们在遇到学校不合理的要求时,往往只能选择被迫“自愿”。
在深层次上,这一起“绑架”事件戳到了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病,地产开放商能够“绑架”学校,说明了两者在权责和管理上没有分清,学校的运行容易受到财政权力层的过多干预,这个问题在目前来说是比较普遍的,在教育和行政层面上,往往是教育屈从于行政,教师屈从于学校,不仅教师的自主权难以得到积极展现,学校的自主权也往往受到牵制,行政权力层还不习惯于只当好服务者。学校的管理模式需要围绕做好做强教育这一目的来进行改革,包括界定和保护各方的权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告别一言堂和家长制的顽疾管理作风。学校改革之事,始于改革之心,关乎的却是所有人的切身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