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系列评论之六
在经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快速发展之后,小微企业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小微企业更是每况愈下,总体发展呈现出数量迅速减少、利润空间日渐萎缩等尴尬的现状。
对此,笔者认为小微企业陷入困境,主要是因为“三座大山”的压迫:一是税费负担过重。有分析认为,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超过其收入的30%,税费负担甚至比大企业还要重;二是投资领域过窄。民营的小微企业从事的一般都是竞争激烈、利润较低的行业,比如餐饮、零售、家政等;三是融资难度太大。银行的信贷资金总是优先贷给规模大的国有企业,小微企业本来就很难从银行贷到款。而信贷紧缩的时候,银行更是会首先关上小微企业的信贷之门,这导致很多小微企业缺乏发展的资金,甚至直接导致资金链的断裂。
那么,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呢?
首先,政府应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由于规模效益低,小微企业很难与大企业竞争,但是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又非常重要。即使是在市场化程度很高的欧美国家,政府也会在税费上对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在这方面,我国政府也已经采取措施。去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此举大大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负。当然,为小微企业减负仍有较大的空间,在清理各种收费方面也还可以有所作为。
其次,政府应该打破众多领域的行政垄断。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早就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2010年出台的“新36条”又进一步明确鼓励民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六大领域。但在实践中,民间资本频频遭遇“玻璃门”和“弹簧门”,即看着可以进去但实际上进不去,或者进去不久又被弹了出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去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分工至各个部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这意味着,“两门”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同时,也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这方面,政府也很重视,并出台了不少规定。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等等。
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困难重重。究其原因,小客户服务的成本高、效益低,对国有大银行来说,确实很不划算;在国有企业、政府投资也需要大量信贷资金的情况下,国有大银行当然要首先满足国有大企业、政府大项目。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培育一大批能与小微企业“对接”的民营小银行,同时在利率上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系。而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一次提出了“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这一政策也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信号。
总之,要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蓬勃发展,就需要搬走压在它们身上的“三座大山”,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的明天注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