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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保护今年将走上快车道
时间:2012-01-12 17:08:20  来源:全景网络 

  投资要点

  当前,政府释放出越来越多有利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是当前经济维稳的必要,也是促进我国城市化走向深入,产业升级走向高级化,内需结构优化的需要。

  近期,政府对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日渐升温,如近日,温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 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今年一定要出台相关法规对此进行规范;民政部也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提出,要鼓励农民工积 极参与社区自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我们认为,这些将要出台的农民权益保护措施不仅是当前经济维稳的需要,更是中长期纠 正我国失衡的经济社会格局,促进经济转型和升级的必要。

  经济下滑凸显维稳必要

  当前,受累于欧债危机不断深化引发的我国出口增速下行以及房地产调控持续导致的房地产部门景气度下滑等因素,我国经济增长正面临较快下滑的局 面,而当前的稳增长政策受限于地方政府的财力以及金融风险等因素考虑,政府又难以像08年底那样大规模推出以快速扭转经济下滑的趋势,而这就对社会就业形 成很大的压力,尤其是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因为当前受经济冲击比较大的部门:与房地产相关的建筑和与出口关系最大的制造业都是雇佣了最多农民工 的部门,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最大,占39.1%;其次是建筑业,占 17.3%;因此,一旦经济下滑,农民工所受的冲击也就越大,如08年金融危机期间,大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而 返乡,占外出就业农民工总数的15.3%。

  因此在当前经济下滑的情况下,如何稳定农民工就成为今年各级政府最大的压力,这既是保证今年政府平稳换届的需要,也是保证今年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而稳定农民工的核心就是加强农民工在农村和城市的权益保护。

  首先,农民工在农村的土地财产权利应得到很好的尊重,不能被地方政府以打着经营城市的口号随意低价而剥夺,对此温总理在近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上已经有明确指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 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这无疑宣告了中央政府对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的坚定立场,可以预期今年土地征收制度将进行新的修改,具体法规 必将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对于提高农民收入,改变偏低的财产比例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如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仅为168元,只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4%,与2000年比仅提高0.8个百分点。

  其次,农民工在城市的基本权利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如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指出,要重视农民工在城镇的工作生活问题,帮助他们逐步解决在就 业、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目前,部分农民工较多的地区正出台相关措施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 如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及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双双提出,将加快研究并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并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根据职业 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基本公共福利制度,以及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可以预计这些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措施将大大改变当前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不当 的现状,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18.2%、29.8%、38.4%和 11.3%。

  而当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面的保护后,当前经济下滑对于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影响才会减弱,政府也才能不必过于担心坚决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给经济下滑带来的冲击。

  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措施

  而积极推进农民工权益保护不仅具有短期经济维稳的必要,更是中长期推进我国经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措施。

  如当前我国存在的三大经济结构失衡都与当前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缺失有紧密的关系,如从需求结构来看,正由于地方政府可以凭借低成本方式剥夺农民的 土地权益,他们才可以快速推进城市化,并利用城市土地增值收益的杠杆去扩大投资,由此强化了我国以投资主导的经济需求结构;从产业结构来看,正因为农民工 缺乏权益保护不到位,他们也就难以成为稳定的产业大军,而缺乏高素质的劳工人才,我国制造业的产业升级也就难以深入推进,企业家也就难以摆脱低成本竞争的 模式;而从分配结构来看,正由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不当造成了我国社会阶层中最大的收入分配不均,如2010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虽有所缩小,比09年降低 0.1,但仍高达3.23倍,达到国际公认的结构失衡的程度,而严重的城乡收入分配不均无疑也会恶化我国需求结构的改善。

  当然,在推进农民工权益保护措施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现实的问题,如在农民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成本大大提高后,虽然地方政府的圈地行为将会受到限 制,有利于土地资源的节约,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也将受到较大的影响,这就需要中央财政更多承担支出责任;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比较高,如据测算,当前农民 工市民化成本约为每人8万元左右,当前有2.5亿农民工,这意味着总成本将达20余万亿元,这就需要鼓励各方因地制宜建立多方成本分担的机制,如中央政府 应更多地以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作为财政分成和转移支付依据,以鼓励那些享受了农民工红利的地方政府更多承担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农民工土地入股或转让的收益将可在自愿的基础上用来支付市民化成本;引导更多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让更多农民就地就近 转移就业,降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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