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资源性产品进行价格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必要而且紧迫,因为只有形成反映资源稀缺性和供需关系的价格机制,市场中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用才能实现最优化。不过,问题是,阶梯价格能否担当起这一重任?
以电价改革为例,电力作为一种商品,虽然受供需关系影响,但其特殊性在于它与时空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最为有效的定价方式是实时定价,即实行峰谷定价。正如有专家一针见血指出的,在阶梯电价之下,由于消费者面临着不同的边际价格选择,消费者会更倾向于选择较低的价格,并且将消费量限定在较低价格的使用节点,由此导致实施阶梯价格最重要的惩罚性功能并无太大用武之地。
从国外的惯例看,在电力价格改革问题上,峰谷定价是常态,而阶梯定价是例外。那么,为什么在我国的电价改革过程中,没有选择国际通行的做法,反倒背道而驰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价格改革缺乏公众的有效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被垄断主体绑架。在公众对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线性涨价意见颇大的大环境下,垄断者必须为自己的变相涨价寻找一个道德上的支撑,再没有比“让多消耗电力的富人付出更多资源价格”更冠冕堂皇的借口了,推行阶梯电价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之所以说电力价格改革被垄断者所绑架,不仅仅是因为选择阶梯电价还是峰谷电价这样的技术性问题,而更关键的是资源价格改革属于“剃头挑子一头热”,总是有意抓住芝麻丢掉西瓜。要知道,电力作为一种资源进行价格改革,要涉及电力行业的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四个环节,需要作为一个整体协调推进,才能有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定价机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厂网分开的背景下,发电环节已经实现高度市场化,在煤价高企之下缺乏利益驱动的电厂没有发电的动力就是最好的证据。如今,电力消费市场也要通过阶梯电价进行市场化改革。可是,联接源头生产和终端消费者的中间流通环节,还是处于不折不扣的垄断状态。也就是说,在生产市场化的前提下,电力资源的输送和配售的一体化意味着销售市场处于垄断经营,无法竞价上网的电价,自然会被电网公司扭曲价格后传导给终端的消费者。
这样看来,最需要改革的环节,其改革却迟迟不能推进,既见证了垄断的既得利益群体对改革进程的强大左右能力,也使得其它零零碎碎的改革,要么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要么是打着改革的旗号行强化垄断地位之实。应该说,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电价改革的问题,而几乎是所有资源性价格改革的一个最大瓶颈,这正如向媒体透露阶梯定价信息的相关人士所言,“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