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10月25日,第17届中国城市化论坛在淮安市清河区中国城市化史馆隆重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兵第在论坛上指出,我们国家正处在快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村居民点过于自然主义的发展状态显然有悖于国家长期的宏观发展目标。推进绿色城镇化应从规范农村居民点调整做起,加强政府善治和农村自治。
李兵第分析说,受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制约,我国农村居民点小而分散,近些年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农村居民点虽然在减少,但是总量偏多、规模小、分散分布,农村居民点用地空置、闲置多,农村宅基地缺乏有效规划管理,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扩张无序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各地在农村居民点整理过程中,采取了多层立体型、规模搬迁型、小村集并型、缩村填实型等调整模式,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从地方实践看,李兵第认为,在农村居民点调整方面的制度供给是短缺的,尤其是针对城乡二元结构,还缺乏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和政策安排,也没能把各地的实践探索总结提炼成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引。绿色城镇化必须正面直视农村居民点调整,在农村居民点调整工作中,加强政府善治和农村自治,并将二者结合是实现绿色城镇化的有效保证。
他还表示,农村居民点调整应该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尊重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坚持对农村居民点在科学规划指引下的积极调整。二是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三是政府善治要体现在对农村新居民点建设的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保障上。四是严格规范农村新建居民点的动迁。农村居民点调整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为此,要多方面听取农村村民组织的意见,培育农村的发展致富能力和农民的公民社会意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同步加强新建居民点的村民自治管理,不断丰富基层村民自治的实践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