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通知,各省在8月20日之前上报辖区内各城市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此外,住建部公布新增房屋限购城市的5项建议标准,建议符合2条以上的,均可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然而,不少二三线城市为了规避“限购令”,表面限价暗地抵触(据8月22日《中国证券报》)。
楼市“限购令”对于减少非合理性购房、打击炒买炒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就当下房地产市场泡沫严重、价格虚高的现实情况而言,莫说拿住建部的5项建议标准去衡量,就是所有城市都统一执行“限购令”,也都是有必要的。
然而,楼市“限购令”作为一项房地产改革措施,它不是请客吃饭,必然触及到某些人甚至地方政府的利益。于是,明限购、暗抵触,甚至拒不限购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各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其房价上涨速度过快也未必能够得到缓解。这跟各地方政府执行限购政策的积极性大小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限购令”并未抓住房价虚高的“牛鼻子”,说到底,它不过是一种针对买方市场,拿购房者“开刀”的政策。而中国房价的根本问题,是需要一分为二的,除了买方原因,还有卖方。甚至从一定程度来说,房价泡沫,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卖方。
卖方显然指的各房地产开发商,然而事实上,本该居中的一些地方政府,其屁股是坐在卖方一边的。至少,是被楼市“绑架”了之后,与卖方站在一条战线上的。卖地财政、税收依赖,让地方政府的利益直接与房地产商的利益挂钩;而信贷支持之下的房地产业,几乎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衣食父母”。这些,无疑才是控制房价的最大障碍。
而限购不过是抛开开发商暴利、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银行等金融机构既得利益,而对买房者一方进行门槛设置,其指向性、有效性本身就是不全面的,甚至是有失偏颇的,如此这般,岂能有效控制房价?
中国房价居高不下,刚性需求是根本,但开发商为利哄抬房价、地方政府控价决心不足,以及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过分依赖等无一不是直接因素。因此,控制房价,有必要跳出仅拿买方市场“开刀”的局限,除了限购之外,很有必要狠下心来,拿房地产商“开刀”,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督促地方政府适当放弃土地财政,减轻地方经济对房地产业的过分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