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快速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日前,青岛市人社局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部挂牌设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从畅通受理、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升服务等方面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5月8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围绕“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话题,几乎一刻也没有消停过,一边是包工头或企业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一边是农民工为了讨要用辛勤汗水换来的那点辛苦钱而不得不一次次与包工头或企业主“较量”。一些农民工为了能“讨薪”成功,甚至采取了一些极端的“讨薪”怪招:有跳楼的、有自焚的、有跳江的、有劫持的……等等。可以说,农民工的讨薪“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农民工“讨薪”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农民工一年辛辛苦苦干到头,那点微薄的工资是应该及时获得的,而且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包工头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恶意欠薪”成了“家常便饭”,农民工“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似乎永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为此,今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这无疑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但据了解,虽然《条例》内容很详细,考虑很全面,但在实际的处理“拖欠”过程中,仍存有诸多“障碍”,如受理不畅通、流程不优化、时限过长、服务不到位等,成了制约处理“拖欠”的一个“瓶颈”。
而专门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之举,无疑是有效化解受理不畅通、流程不优化、时限过长、服务不到位等处理拖欠“瓶颈”的一个好办法,既扫清了处理拖欠过程中的诸多“障碍”,又为农民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可以说,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之举,值得点赞,值得叫好。
当然,除了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之外,还需跟进“保障机制”。才能真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首先,监管要到位。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企业、公司按时足月给农民工发放工资,做农民工的“保护伞”,为农民工“撑腰”。其次,处罚要跟进。对恶意“欠薪”“逃薪”行为,执法部门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约谈的要约谈,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通过“黑名单”制度,让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劳资契约。其三,要开辟法律援助通道。要鼓励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通道,对恶意欠薪、逃薪行为进行积极大胆投诉,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农民工“讨薪”,以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不受损害。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处罚跟进,积极维权,再辅以“争议速裁庭”做坚强的“后盾”,就一定能让农民工“无忧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