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今年4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4月至11月,海南将分步骤、分阶段组织重点行业和场所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为12月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实施打好基础。目前,海南已进入全面“禁塑”倒计时。(见5月6日的《人民日报》)
由“限”改“禁”。并开始分步骤、分阶段开展“禁塑”试点,好是好。但是,其他地方的“限塑”的路都不好走,且没有达到目的地,又偏偏遭遇电商、快递、外卖行业的冲击,导致“限塑”步入了“死结”。在此背景下,开展“禁塑”试点,真是想说爱你不容易。
“限塑”没有达到目的,究其根源,有些人认为,主要是新型产业迅速崛起,让“限塑”应对不暇,步入“死结”;也有些人认为,没有从源头抓起,对生产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的企业没有像治理地条钢企业那样进行治理,没有抓到点子上;还有些人认为,制度设计缺陷,导致政策效能不足,加上宣传不够,市民认识不高,配合不到位;甚至有人认为,关键是处罚威慑效果低、监督乏力。当然,这些不能说不是客观存在的原因,但笔者认为,这些都不是主因,主要原因是没有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没有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着想。试想,如果能够及时提供无污染的环保替代品,有偿供商家使用,免费供消费者购物,一次性塑料袋等塑料包装制品自然会销声匿迹。
从这个角度上讲,想“禁塑”,请先开发出环保替代品。试想,消费者购物后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拿什么把商品带回家?如果超市、菜市场不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袋,消费者不到你处购物,这不等于是把消费者赶走?道理是相通的。快递物品,没有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怎么把物品从甲地快递到乙地?看来,“限塑”步入“死结”,不能一味地把责任推给商家和消费者,关键是要提供一种绿色、环保、可融解的绿色塑料包装制品如绿色塑料包装袋、绿色塑料餐盒、绿色塑料快递盒等,供消费者和新业态的业主们使用。这就需要各地政府组织企业开发、生产绿色、环保、可融解的环保替代品,取代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并倡导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环保购物,环保快递。
事实上,纵观国外,在治理一次性塑料袋污染方面早就有较好的措施,也倾向于使用环保塑料制品,无疑是他山之石。鉴于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提供绿色环保制品如环保购物袋。像德国的商店那样为顾客提供塑料、帆布和棉布3种购物环保型塑料袋,可重复使用,但必须付费。另一方面让环保购物袋循环使用。像韩国商场那样,环保购物袋一律由顾客购买,但商场可原价收回,或由顾客拿袋换新袋。同时,像英国超市那样,通过奖励积分的方式鼓励顾客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只有这样多法并举,由“限”改“禁”,全面“禁塑”,才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