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下午分组审议了资源税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此次提交的资源税法草案已经较为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次系草案第二次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罗毅委员表示,草案二审稿在充分研究采纳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于征税范围、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水资源税征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对草案二审稿总体赞同。
他同时建议,水资源税的相关内容应进一步斟酌推敲,既要为相关改革留出必要空间,又要保证法律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杨志今委员认为,资源税立法有效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具有积极意义,赞成草案加紧审议完善并尽早出台,为资源税征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外,他表示,草案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一些税率幅度较大,在资源税法出台后,应对幅度税率加强监督,完善配套政策。
齐玉委员表示,草案二审稿强化了免税、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环境保护的激励功能,这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引导作用,但相关规定仍较为笼统,缺乏配套条款,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