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在回答新京报关于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时,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下一步将把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刘友宾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6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体现。
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不少工作。首先,为垃圾分类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将垃圾分类制度及相关要求纳入修订内容,并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和污染防治要求。修订草案于今年6月5日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于6月25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其次,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作为“无废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环境部印发《“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生活垃圾填埋量等作为考核指标。确定首批试点城市,探索垃圾分类的模式和机制。
另外,环境部长期推进开展垃圾焚烧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备受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环境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今年4月,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推进家庭源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稳步推动废弃含汞荧光灯、含汞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处置工作。
刘友宾说,垃圾分类工作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下一步,环境部将把垃圾分类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另外,依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引导城市持续推进垃圾的精细化管理。继续配合做好固废法的修改和尽快发布及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工作,加强垃圾污染环境的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