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愁是家园情怀,它可能是一条小河、一棵古树、一座建筑、一处儿时的记忆。如何在城市建设中留住乡愁,这是一个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建成了一大批以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火车站等公共建筑为代表,具有不同时代特征、兼具技术与艺术价值的既有建筑,构成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象征,日益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近期,一些城市简单拆除不同时期既有建筑的做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种做法割裂了城市历史文脉,切断了居民乡愁记忆。
日前,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城市既有建筑的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坚持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理念,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防止“一拆了之”。
《通知》称,各地要梳理不同时期的重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各类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既有建筑,客观评价其历史、文化、技术和艺术价值,按照建筑的功能、结构和风格等分类建立名录,对存在质量等问题的既有建筑建立台账。建立既有建筑定期维护制度,及时加固建筑,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鼓励各地按尊重历史文化的原则,做好既有建筑特色形象的维护,按绿色、节能要求,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支持通过拓展地下空间、加装电梯、优化建筑结构等,提高既有建筑的适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对确实不适宜继续使用的建筑,通过更新改造加以持续利用。
可以说,留住老建筑,保护老建筑,让老建筑活起来,这是此次文件的重要精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指出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如何守护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并将其发扬光大,守望城市的精神家园并使之永葆生机,需要进行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