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今年以来,沧州市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以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为引领,以县城建设为重点,吸引农村人口及外来人口进城落户,加快提高城镇化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优化空间布局。按照“一港双城三带四区”的发展格局,努力打造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拉大主城区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承载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壮大经济实力,形成带动全市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力量。发挥县城基础好、落户成本低、吸引力强的优势,把县城打造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平台。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产城教融合,高标准打造一批设施配套水平高、产业发展活力足、人文生态环境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生中等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加快推进黄骅新城建设,推动黄骅、中捷、南大港“三个板块”相向融合对接、错位发展。合理确定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新建社区适当向县城和小城镇驻地、中心村集中,培育一批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农村新型社区。
加快产业发展,为进城人员提供稳定就业支撑。推进产城互动发展,通过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城镇发展,以城镇发展为产业集聚创造条件。重点打造激光及智能制造、先进再制造、电子信息及应用、航空航天技术、清洁能源“五大新引擎”,加快培育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绿色石化、生物医药、主题旅游、时尚服装装饰和现代物流“六大新动能”,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产业聚集园区平台,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全力做好京津产业转移承接,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形成产业集聚、就业增加、人口转移、产城融合发展的格局。
积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全面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现代城镇生活。持续放宽落户政策,简化各项户口迁入办理手续,消除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的障碍,在全市彻底实现进城落户“零门槛”。维护进城落户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加强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强化就业指导,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现代城镇生活。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进城、进工业园区”的目标,除沧县保留3所乡镇高中外,其他13个县(市)基本实现高中、职教中心集中到县城或者工业园区。在已经开通的21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二级公立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乡镇卫生院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外地来沧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人口市民化。按照城市建设标准配套建设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城中村和城边村设施短板。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统筹考虑城中村和城边村所在区位、集体经济实力、土地利用情况、资金平衡能力、村民改造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整体迁建、部分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明确改造策略,分类分步推进,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统筹推进城中村和城边村社区化改造、集体经济改制和管理模式转变,消除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解决“半市民化”问题。
扎实推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市民化。优化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集中配置和有效供给,着重加强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建设,提升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文化与体育健身的便民化。积极推进“三区同建”。以产业园区、生态园区、新型社区“三区同建”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统筹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2018年全市再启动30个以上,力争示范区总数突破60个。各县(市、区)每年启动1-2个“三区同建”示范区,全市到2020年建设100个左右“三区同建”示范区。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大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安排、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合理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着力推进土地、住房、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