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发表《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其中,关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引发舆论一片抨击之声。先看一下这位专家的具体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
这位专家进一步指出,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生育基金采用现收现付制,即个人累计缴纳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于政府对其他家庭的生育补贴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财政补贴。
尽管这些年我们见过不少专家的雷人雷语,但是对于“设立生育基金”一事,还是觉得匪夷所思。原来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一笔糊涂账,现在又盯住了老百姓的钱袋子,再说了,“别人生孩子,管我什么事?”
“设立生育基金”的荒谬说法无非是基于当前我们国家人口出生率的状况提出的,的确,“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出生人口并没有如有关专家预测的那样呈井喷之势,甚至不升反降。2017年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人,甚至比原国家卫计委预计的2023.2万出生人口,还少了300万人。关于全面放开生育的呼吁,在舆论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
其实背后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现在人的生育观念早已发生转变,从前“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旧观念已经被大多数人抛弃;另一方面,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面临不小的生育压力——生孩子绝不止生出来这么简单,而是要“优育”,这样一来,就需要承担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成本,很多年轻人在没有做好充分的经济、心理准备之前,宁愿选择不生。不久前,卫计委也坦诚地表示,经济负担重是消极生育的主要原因。
不过,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提高生育率又是绕不开的问题。有观点认为,老龄化加快,将使经济增长放缓压力进一步加大,养老金负担会越来越严重,财政和金融体系的压力和风险也不断加大。于是关于全面放开生育的消息不时传出,似乎全面放开已经刻不容缓。但也有人从现实情况出发,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人口减少和劳动力减少作为放开生育的理由,也不是支持计划生育的理由。中国总体经济量已经跃升为全球第二名,但是,一旦核算人均占有,中国的排名就下滑到80多名了。人口基数太大,仍然是我国的一个特点。
其实无论是否放开生育,一个基本的原则必须清楚,那就是生与不生、多生与少生、早生与晚生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让生育回归生育是一切讨论的基本前提。很显然,无论是全面放开生育的讨论,还是荒谬的“生育基金”“丁克税”,都有一个问题被忽视了,那就是作为公民的基本生育权利。抛开这一权利空谈建议,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于情不合,既有违常识,也暴露了研究者专业素养的不足。
那么对于国家来说,能做的有哪些呢?尊重民众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再多些人性化方式引导。具体来说,提家庭分担更多的生育成本,为家庭解决更多后顾之忧。我们都知道,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对儿童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例如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会领取政府每月300加币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当然我们必须从现实国情出发,一味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是不现实的。但不妨借鉴“他山之石”,例如减轻所有家庭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并对贫困家庭孩子率先实行生活补贴;再比如在教育方面,可考虑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
其实近几年,国家在减轻老百姓负担方面也一直在努力,今年提交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就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项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这一税制改革中的进步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民众的负担,缓解后顾之忧。
现在,90后已逐渐成为生育主体,如果没有切实的利益保障,他们是不会生娃的。这不是危言耸听,也并非年轻人的叛逆,而是给国家和社会释放的信号:现在的年轻一代在某种程度上比他们的父辈更成熟,他们重视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追求家庭的生活质量,更在乎下一代的成长和教育环境。如果在产假制度上能更加人性化,丈夫的陪产假制度能够完善;对于员工生育休假后,事实上蒙受损失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免税政策;幼儿园、托儿所能够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等,生育率逐年下降的趋势相信会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