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2 10:32:14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郝雪梅
管道铺好了,一户一表也装了,但饮水工程建成3年群众却无自来水喝。记者9月10日了解到,近日,国务院第二十八督查组在开展大督查行动中,在甘肃省秦安县发现了如此怪事,随即实地核查督办,仅30个小时后就通水了。(9月11日《检察日报》)
管道铺设好了,一户一表也安装了,造福村民的饮水工程却一直处于停摆的状态,三年的时间里,只是“间隙性的有过几次供水”,其他时间水龙头一直默默无语,却“没有两行泪”。
为何一个民生工程,却不能实现供水呢?当地有关部门的回应是:水管损毁了。这样的回应应该是真的。可是,水管损毁了,能成为冠冕堂皇的理由吗?自来水,不是自己能流出来的水。“三年无水喝”的背后到底是怎样的问题?
脚上沾着多少泥土,你就对民众有多深的感情。事实是,正是因为一些人“脚上不愿意沾上泥土”才有了“三年无水喝”的尴尬。当地村民一次次反映问题,一次次呼吁领导干部“走一走看一看”,可就是看不到“该有的身影”。心里不能装着百姓,再好的民生工程,都没有资格叫民生工程。民生工程的珍贵之处,不在于有没有“民生”两个字的名称,而在于是不是真正的造福民众。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究竟该如何落实?眼下来看,所有的诉求表达渠道都是十分畅通的,在一个提倡吸纳民意的时代,网络、微信、公众号、办事平台、公布的领导电话,诉求表达的渠道越来越便捷了。但是,要想实现民意与诉求的对接,只是有了畅通的渠道显然不够,关键要看“渠道那头的人”,心里是如何想的,有没有“为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情怀。一个小小的问题,村民反映了三年的时间,为何不能解决?
饮用水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离开了水,一天的正常生活都无法保证,更何况是三年。据报道,没有水是因为“供水管网损坏”。这就不能让某些人浑水摸鱼了。需要追问的问题有两个:其一,管网损毁了,刚刚投入资金建设的民生工程,还没有使用就损毁了,是不是属于质量问题?其二,损坏后为什么没有及时修好?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如果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如何处罚?
国务院第二十八督查组在开展大督查行动中,发现了这个问题。此后,仅仅用了30个小时,就恢复了供水。这至少说明一点,无法供水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并不是很难解决的问题。30个小时就能解决的问题,何以用了三年的时间?水通了,但是处理不能是一塘浑水,责任追究需要跟上。
饮用水工程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老百姓喝个水原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样的小事情,还非要劳驾督察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