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密集出台后,一些地方在决策与执行时脱离实际,导致一些民生工程项目闲置,劳民伤财。如青海西部一些地方为“提升”城市形象,千方百计申请财政资金,建设现代化体育馆,但由于超出当地实际需要,有的建成后就成了“盆景”。(12月29日《人民日报》)
这边厢,很多农村学校没有体育馆,孩子们没有地方活动;那边厢,一些体育馆尽管有“高颜值”,却只是“花架子”。不论是体育馆选址不科学、位于市中心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是当地居民偏少、体育馆使用率很低,当有限的公共资源不能“好钢用在刀刃上”,体育馆不可避免会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盆景”,难以物尽其用。
民生工程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产品,需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说许多农村学校对体育馆的需求具有“等不及”“伤不起”的焦急和迫切的话,有些地方对体育馆的需求并没有那么强烈,完全可以“等一等”。只不过,发展观念的走偏、价值排序的错位和人文关怀的缺失,让有些民生工程陷入好大喜功的名利冲动之中,没有真正契合公众的利益诉求。
民生工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民众能否“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倾听老百姓沉没的声音,从老百姓的实际出发的民生工程,切实地做到了“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而有些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的民生过程,在执行过程中沦为“闹心工程”、“伤民工程”,不仅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损伤了老百姓对民生工程的社会认同。
伴随着权利意识的增强,公众对民生工程的品质有了更直接、更强烈的利益诉求。由于条块分割、互相“踢皮球”,一项初衷良善的民生工程也可能“好事拖成了闹心事”,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在一些新建商品房小区,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跟不上”,让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缺乏坚实的社会支撑。
汉代政论家王充曾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个好的民生工程,不能只是“面子”上好看,也要“里子” 经得起民意的考验。民生工程要以“知民苦、解民忧”为价值追求,不能沦为“拍脑袋工程”。只有事先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地吸纳公众意见,民生工程才能更有“准头”,减少失误和偏差。
“让人民拥有更多获得感、让民众分享发展成果”,需要民生工程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只有尊重和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民生工程不仅要舍得花钱,更要把钱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