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河湖的许多问题具有长期性累积性……有了河长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让河长制充分发挥作用、切实维护河湖健康,还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这是水利部部长鄂竟平日前的一番讲话。7月17日,水利部举行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宣布提前半年完成中央提出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任务。不过,鄂部长上述这番表态,则道出了形成河长制长效机制的艰巨性,尚需各地持之以恒,使河长制从“有名”更快更好地转变到“有实”。
河长制的全面建立,是一个由点到面的治理创新过程。它的诞生,与10年前的“太湖蓝藻事件”直接相关,初衷是以纳入政绩考核的方式,突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在河流保护与管理方面的第一责任人角色。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由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依法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难看出,河长制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制度核心是一把手责任制,这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弱化责任局面,更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传达了要重视河流治理、真抓真管的生态责任要求;二是制度体系是“一竿子插到底”,自上而下一级一级督导,自下而上一级一级负责。
形成河长制的长效机制,重点就是围绕这两大特点做足文章。落实一把手责任,除了制定相应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考核清单,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基于有效反馈的问责机制。在每条河湖旁边立上牌子写上河长名字和联络方式不难,关键是如何让河长意识到自身责任,并且行动起来,这就离不开反馈。对照各种清单,由上级检查考核下级,是一种常见的反馈形式。此外,更能突出“问题导向”的恐怕还是公众反馈。一条河的水质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后有没有改善,是否有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发生,周边群众往往最容易发现。对群众意见和举报的重视程度和处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就成了责任落实情况的“晴雨表”。如何建立河长与公众之间沟通联系,建立具有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呼应内部的“一竿子插到底”体系,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河长制就像一张网,不同层级的河长则是联络上下内外的一个个结点。使河长制运转起来,靠的是结点之间的互动。因此,形成长效机制的突破点,在于增进这些结点之间的互动。这在各地有很多创新举措可以借鉴。比如,为了增进结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效率,不少地方充分利用了信息化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出了移动端的河长APP,将各级河长办、各级河长、各级职能部门、公众等不同用户纳入其中,提供不同层次、纬度的查询、上报和管理服务,公示巡河动态,方便经验交流和群众举报,对强化反馈具有重要作用。还有的地方将河长制向社会层面延伸,推出了“企业河长”“乡贤河长”乃至面向公益志愿者的“河小二”,不仅让相关主体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同时有效吸纳了社会力量参与,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大有助益。
河长制的全面建立,无疑使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长远来看,河长制度体系下的各个结点间互动越有效率、越能日常化,才越能使河长制运行更为顺畅,从而将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