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5 11:00:51
来源:东方网 作者:陶希东
近期以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战略议题,也取得了诸多实质性的创新性成果,如长三角合作办公室的成立、周边省市接轨上海采取的重大举措,包括嘉兴市与上海的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三地联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嘉兴市成为“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嘉定江苏构建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成立,等等,可以说,全面拉开了长三角这一跨省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大幕,将会得出更丰富的跨区域合作成果。但是,要想实现真正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需要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和策划,保障这一进程的有序推进。为此,笔者以为,重点应关注实施如下四大策略:
一是,理性认识跨省都市圈的本质特征。众所周知,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一直处于从行政导向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传统的以政府为利益主体、以各自行政区为资源配置边界、重中心轻边缘、竞争大于合作的“行政区经济”转向当今跨越省市行政边界、区域化配置资源的“大都市圈经济”,是中国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一个新阶段,也是我国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经济市场化、城市区域化、社会网络化的必然选择。但需要说明的是,以城市密集地区为主、跨越省市边界的大都市圈经济的本质,是区域经济,是市场经济,更是一个经济区、功能区的概念,经济发展主体依然是市场或企业,政府只是重要的推动者、参与者和服务者,即所谓“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但市场和社会的深度融合,必将倒逼政府制度、政策、服务也要走向协调、整合与统一。因此,各级当政者理性认识并正确处理好行政区与经济区之间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全面推动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首要基本理论问题。
二是,搭建政府间常态化法治化的跨区域治理新体制。国内外大都市圈经济发展的经验均表明,当城市建成区连成一片、区域社会深度融合的时候,横向的“政治碎片化”就是制约大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瓶颈,因地制宜地构建集中型(市县合并、设立大都市区政府)、松散型(设立地方政府协会、政府理事会等)、专业性(社区单一功能的特区)的跨界治理新制度,成为破解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制度选择。因此,顺应高铁网络化和“同城化”时代,在行政区划没有办法做根本性调整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关系,抑或搭建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保障的跨地域政府治理新体制、新模式,是直接决定跨省大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大议题。当然,由于涉及到多层政府的参与,这一跨界治理体制的创新创建,依然需要中央政府的参与和指导。建议在长三角合作办公室试运行的基础上,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同时创新大都市圈的管理体制,在国家层面可以依托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组建专门主管全国各类都市圈发展的专业机构,如国家大都市圈发展管理局之类,一方面可以研制专门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大都市圈宏观调控体系和统计体系;在地方层面,依法组建主要由地方政府、成员城市政府为成员的政府联合组织,如大都市圈政府共治委员会、地方政府协会等,依法明确其性质、职能、权利、责任等,在中央指导下,着力协调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各种区际矛盾和利益问题。
三是,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率先打造高质量的超级链接圈、创新共享圈、生活服务圈、优质生态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全面开花,需要各地发挥各自所长,在分工、合作、整合中全面提升都市圈的经济竞争力和生活品质。第一,在铁路、公路、港口、航道、航空、通讯等领域,逐步消除各类“断头”现象,实现内部城市间的“全面互联互通”,将大都市圈打造成一个链接全球的世界超级链接新版图。第二,围绕提升经济竞争力,在多个行业中积极搭建专业科技人才认定、科技创新大型设备仪器、重大科技实验室、图书资料、成果推广应用、专业高端服务等领域的共享平台,打造共建共享的科技创新圈,充分发挥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效应和创新溢出效益。第三,顺应同城化效应下人们职住异地化的大趋势,在公共交通、养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购房等全面加快“一卡通”、“一体化”进程,推进数据共享、服务共享,构筑无缝隙、无障碍公共服务生活圈,为长三角人跨界工作、跨界生活提供最大的便利化,实现高品质生活。第四,尝试设立“长三角空气质量区”、“湖区”、“水区”等单一功能的特别区,推行更大范围的跨界“河长制”、“湖长制”,确保大都市圈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为高品质生活创造条件。
四是,协同实施政府改革与数据共享工程,打造基本统一的全新营商环境。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跨区域交易成本,是促进跨界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因此,在充分发挥当前长三角各城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成就的的基础上,一方面,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地政府全面着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地方化的“整体性政府”,真正构筑跨部门协同服务体系,构筑各区域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大长三角各地政府之间数据的开放、共享,为区域社会的跨界治理(对企业个人失信行为的区域联合惩戒、跨界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跨区域追溯等)提供应有的信息保障。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