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3 11:53: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田勘
4月21日下午1点40分左右,广西桂林秀峰区鲁家村村民在桃花江划龙舟时,两艘龙舟发生侧翻,翻船的龙舟长18米,荷载30人,发生碰撞翻舟时落水人数约60人,截至当晚10点15分,搜救工作全部结束,共造成17人遇难。
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归纳了这场龙舟灾难的四个原因:龙舟上的大多数人员都没有穿救生衣;在事故发生的滚水坝前方,水情比较复杂,有漩涡和湍流,危险性比表面看起来大得多;落水者已经进行了较长距离的龙舟划行,落水时体力已经快透支,难以及时摆脱危险区域;近期桂林的降雨导致桃花江江水浑浊,水流较快,危险性相应增加。
在这些因素中,赛龙舟的人不穿救生衣无疑是灾难的第一位重大因素。赛龙舟者如同游泳救生员一样,穿救生衣应当是一个专业性和强制性的规定动作。但是,赛龙舟穿不穿救生衣似乎又是一个漫不经心的问题,远没有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法规的严管。
多年来,各地的赛龙舟比赛,无论是正式的还是民间自发组织的,既有穿救生衣的,也有未穿救生衣的,甚至很多是赤裸上半身上阵,后两者加起来远远多于穿救生衣的参与者。当地村民就表示,赛龙舟是当地重要传统,没有穿救生衣的习惯。
中国龙舟协会有明确规定:参与龙舟比赛期间,所有人必须身穿救生衣;另外,参与者要具备水性,至少能够游200米以上;所有的参与者都要出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提供的健康证明,而且个人还要签署健康承诺书。
这场灾难是种种违规的后果,当地也没有认真评估赛龙舟水段是否安全和适宜。各方都认为,此次发生事故的水域危险,不适合龙舟比赛,是没有批准的自发行为。
即便如此,安全不能不顾,安全责任也不能没有人负责。显然,这个责任首先是要让民俗行为的倡导者、组织者、参与者都要从传统走向现代,充分认识赛龙舟的安全性问题,对安全赛龙舟进行广泛的科学传播。
赛龙舟是一项民间性很强的大众娱乐和竞技体育活动,传统性很强,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赛龙舟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是,在赛龙舟诞生之日起就有明确的功用性,大致在先秦时起源的这项活动是原始时期的先民在水上的捕捞、渡水劳动,而且表现为在水患中逃生、救人和水上争斗,争相竞渡上岸或到安全之地。
救人本身就意味着救人者必须要有高超的游永和竞渡本领,而且要保证安全性,其中原始的水中救生漂浮工具如羊皮囊、木头、竹筒、木盆等都是必备的,应当说这些都是最原始的救生衣。
现代的赛龙舟向竞技性运动发展时,抛弃救生衣的做法就很普遍了。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参与赛龙舟的人如果在比赛时穿救生衣会阻碍发挥,队员们会挤得紧紧的,就不能挥洒自如地发力划桨。此外,穿上救生衣还由于表面体积增大,在迎风前行时增加阻力,影响成绩。赛龙舟者一般而言水性都较好,自信心爆棚,深信落水后也不碍事。由于这些原因,很多赛龙舟团队都不愿穿救生衣。
这场灾难是一个促使研究全国赛龙舟穿救生衣更安全更重要的契机。由于全国有数千万人参与赛龙舟,而且赛龙舟也是东南亚国家的传统,再加上这一竞技项目也逐渐在向全球推广,赛龙舟的人也日益增多。如果中国有一个全国性的回顾性研究或大型研究,调查清楚赛龙舟穿救生衣与不穿救生衣死伤人数的差别,并以此为据,制定强制性的赛龙舟必须穿救生衣和其他规定的法规,将会减少未来赛龙舟死亡悲剧的再次发生或频频发生。